【基本案情】华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某公司)享有核定使用于第9类手机等商品上的“华某”等四项注册商标(以下简称涉案商标)。“华某”等商标被生效判决认定为手机商品上的驰名商标,“华某”字号构成“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字号。衢州市大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某公司)、张某(大某公司原一人股东及原法定代表人)在未取得华某公司授权许可的情况下,使用其控制的多个抖音账号,制作发布大量带有涉案商标及标识的短视频作为直播主要流量入口,在不当引流后通过装修与华某公司线下实体店高度相似的直播间作为直播带货的固定背景,并通过直播间贴片、主播着装、语言和行为、产品摆放等方式使用涉案商标及标识,销售纽某等品牌的数码产品,赚取带货佣金。华某公司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大某公司、张某等停止侵害涉案商标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110万元。一审审理期间,大某公司将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减资为1万元并变更法定代表人,张某将其持有的大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案外人。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大某公司、张某共同侵害了华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以其侵权期间带货佣金获利为基数适用3倍惩罚性赔偿,判决赔偿华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110万元。大某公司、张某均不服,提起上诉。
“这次月全食的‘红月亮’阶段持续近83分钟,从8日凌晨1时30分至2时53分,是观测的最佳时段。”南京天文爱好者协会秘书长许军在现场向民众解说,“此时月亮的地平高度较高,更利于观测。”
《致第十二届世界华文传媒论坛》首句,以“湖山”二字概括论坛举办地昆明滇池、西山的壮丽景致,“盛会”则是实描,随后借中秋临近的“月将满”象征团圆,以“龙旌”象征中华民族。
修订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监狱保障外国籍罪犯的合法权益,保障其在刑罚执行活动中得到公平公正对待。外国籍罪犯探视相关事宜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罪犯的移管依照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等法律的规定办理。
石破茂表示,作为自民党总裁,他对于该党在2025年7月举行的参议院选举中失利负责。为避免自民党内出现分裂,他决定辞去自民党总裁职务,并将启动新总裁选举。石破茂还表示,在选出新总裁之前,他仍将切实履行对国民的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天竞公司教练小尤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导致万先生受伤,天竞公司应赔偿万先生因此产生的合理损失。万先生关于医疗费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万先生关于误工费的主张,法院根据其提供的医嘱休息时间、误工证明等证据进行核算确定。万先生关于营养费、交通费的主张过高且未提交充分证据,但事故造成其骨折,应适当加强营养,且就医必然会产生交通费用,故法院考虑其伤情、就医次数等酌情判定。
搬家软件“盗图抄店”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准确认定非法爬取海量商品数据,实质性替代其他经营者商品服务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维护诚信经营者的合法正当权益。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认为,抖某公司为研发变身漫画特效模型投入大量经营资源,变身漫画特效模型经过数据训练和调校后的参数与结构,使得用户在使用抖某App时可生成与真人具有对应关系的动漫形象,为抖某公司取得了创新优势、经营收益和市场利益,变身漫画特效的模型(结构及参数)构成抖某公司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竞争利益。从接触可能性、模型结构和参数比对、自主研发证据三个方面的证据对比看,亿某科公司直接使用抖某公司涉案模型的结构和参数具有高度盖然性,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应当由亿某科公司承担举证不力的后果。亿某科公司直接使用其他经营者付出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所形成的人工智能模型结构和参数,节省了绘制训练数据、模型训练的时间和投入,短时间内打破抖某公司通过手绘训练数据、算力所形成的竞争优势,并在抖某公司变身漫画特效上线后不久与其竞争流量和用户,其行为违反人工智能研发经营领域公认的商业道德,具有不正当性。亿某科公司少女漫画特效模型和抖某公司变身漫画特效模型的效果相似,在用户群体、目标市场、提供产品的途径和方式等方面存在交叉重合,可以认定少女漫画特效对于变身漫画特效具有较强的替代和分流作用,亿某科公司已对抖某公司的竞争利益造成实质性损害,扰乱了人工智能模型经营活动和健康有序的竞争秩序,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亿某科公司涉案行为已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所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二审法院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