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审法院判决驳回某房地产公司的诉讼请求,某房地产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认为,依法征收集体土地并支付补偿费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法定义务。某房地产公司系在集体土地经征收转为国有土地后,通过公开“招拍挂”方式取得案涉国有土地使用权。因征收补偿争议未能妥善解决,某市人民政府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同意某房地产公司与被征地群众签订增加补偿费用的调解协议。某房地产公司依约履行调解协议后,某市人民政府未能履行其承诺的另行协议出让40亩土地及对某房地产公司案涉损失给予容积率、配套费等优惠或补偿的行政允诺。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行政机关应当守信践诺,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民营经济促进法第七十条规定,判决撤销一、二审判决,根据案涉损失形成的背景、原因、双方责任大小并结合案涉房地产项目的利润等因素,判令某市人民政府、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向某房地产公司支付841万余元,逾期支付的自逾期支付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相应贷款利率计付利息。
旅游市场同样火热,成都作为旅游目的地的吸引力持续攀升。据飞猪等在线出行平台数据显示,今年国庆中秋假期,成都定制游预订量同比涨幅高达150%。
另外,充耳还代表着一种警示作用。悬挂在耳边的玉珠会随着人的走动而轻轻晃动,提醒佩戴者不要轻易听信谗言、谣言或一切不正当的声音。它象征着帝王和官员应具备的美德:端庄稳重、明辨是非、不偏听偏信。佩戴者看到眼前晃动的旒(提醒非礼勿视),感受到耳边晃动的瑱(提醒非礼勿听),从而时刻自省,规范自己的言行。
行政复议机构审查认为,该案争议焦点在于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先缴纳罚款再办理备案的行为是否合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若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备案,备案机关有权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该案中,申请人虽超过法定申请期限申请备案,依法应受行政处罚,但该行政处罚与备案行为分属不同性质,行政处罚的执行并非办理备案的前提条件,被申请人要求其先缴纳罚款再办理备案,属于违法增设了备案条件。在行政复议调解会上,行政复议机构向被申请人释明其“先处罚、后办证”于法无据,被申请人对此表示认同,并承诺在15日内为申请人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人当场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终止。
武汉致力于通过城市治理提升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城市治理效能层面,武汉打造了智慧燃气、智慧排涝、桥隧安全等一批多跨融合的应用场景,燃气安全事故率下降60%,交通拥堵指数降低15%,市民政务服务满意度提升至98%。
目前,已有明确规定,通过预包装食品数字标签展示生产者详细地址的,可在实体标签中简化地址标注,同时还鼓励数字标签二维码与包装上其他二维码整合,实现多码合一。仅这两项简化,就能够有效减少食品厂商包装材料和印刷油墨使用,达到节能减排和减碳增效的效果。
作为客流密集的大型港口客运站,无障碍设施是否规范,密切关系到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的出行安全和便利。检察机关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全面履职,依据地方性法规推动已建港口无障碍设施升级改造和系统治理。在办案中加强多方协作配合,向残联组织、无障碍环境领域专家及“益心为公”志愿者借智借力,切实提升办案精准性、规范性,以高质效履职保障特定群体交通出行便捷安全,实现从“岸上”到“水上”的“无碍通行”,提升国际航运中心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
打好秋粮生产保卫战,重在“联”字,以协同联动凝聚攻坚合力。秋粮生产涉及产前、产中、产后多个环节,需要政府、企业、农户、科研院所等多方协同发力。政府部门发挥统筹者作用,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加大对秋粮生产的政策支持力度,及时发放农业补贴、病虫害防控补助,解决农户生产资金难题。同时,组织农业技术专家下沉一线,开展点对点技术指导,帮助农户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农业企业要当好排头兵,发挥产业链优势,为农户提供“种、管、收、销”一体化服务。科研院所则要做好智囊团,加快秋粮抗逆品种、高效栽培技术的研发推广。针对今年部分地区出现的旱情,应紧急筛选出一批耐旱玉米、大豆品种,指导农户补种改种,最大限度减少损失。此外,要畅通秋粮收获、仓储、运输绿色通道,提前检修烘干设备,协调农机跨区作业,确保秋粮颗粒归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