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主要是体现在创新实力明显增强。“十四五”以来,中央企业持续加大投入力度,有效汇聚内外部创新资源,科技创新的“硬实力”明显提升。从研发投入看,中央企业研发经费年均增长6.5%,已经连续三年每年投入超过1万亿元,去年达到1.1万亿元。其中,基础研究投入占比是8.8%,这样去年就有接近1000亿元投入了基础研究。从科研平台看,累计建设了国家级研发平台474个,打造了国家技术创新中心8个,中央企业牵头的全国重点实验室有91个实现重组入列,这占全国的1/6。从科技人才看,中央企业拥有研发人员144万人、占全国的1/5,中央企业还拥有两院院士219名,人才支撑更加有力。
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为,该案的争议焦点为被诉协议是否属于行政协议、应否履行以及某市人民政府不履行该协议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某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及其与某客运集团公司签订的相关协议,可以认定某市人民政府为实现公共管理目的,与某客运集团公司达成的进行两城城际公交化改造相关协议系行政协议。某市人民政府的协议义务可具体化为与毗邻城市协商开通两市之间的公交客运线路。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某市人民政府以取得城市公共汽(电)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作为开通城际公交线路的条件。根据交通运输部《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第七十条规定,毗邻城市开通公交线路由相关城市人民政府协商确定,此外并无其他法定限制条件,某市人民政府的行为属于在履行行政协议过程中不当增设限制条件。故在某客运集团公司履行协议相关义务并已实际投入的情况下,某市人民政府应当履行协议约定义务,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017年,申请人某开发公司通过打包竞价方式取得浙江省某市某园区A、B两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随后与原某市国土资源局(现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中分别明确约定了A、B地块的出让面积、坐落位置、出让总价款、建设项目开竣工时间、规划条件等内容,同时载明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每延期一日,需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的1‰支付违约金。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申请人原某市国土资源局认定申请人已按约完成A地块住宅项目建设,但因申请人自身原因,B地块商业综合体项目未能按期竣工。据此,被申请人于2024年4月18日作出《缴纳违约金决定书》,认定申请人需对A、B两地块承担689天的竣工超期违约责任,应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含A、B地块)缴纳违约金99973.9万元。申请人对该决定书不服,遂向某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该缴纳违约金决定。
美国财政部本周早些时候也公布了新的反俄制裁方案,涉及俄罗斯以及中国等其他国家的300多家公司、银行和数十名个人。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林剑13日表示,美国在全球范围内滥施单边制裁贻害无穷,严重损害他国主权安全,造成人道惨剧,破坏产供链稳定。乌克兰危机升级后,美方制裁更是变本加厉。而这种乱舞制裁大棒的做法,不仅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反而成为世界一个主要的风险源头。
在本项研究中,论文共同通讯作者、中国西安交通大学博士毕业生文馨、申胜平教授和西班牙加泰罗尼亚纳米科技研究所古斯陶·卡塔兰(Gustau Catalan)教授等合作发现,以不同浓度一起冷冻盐和水,盐冰产生的挠曲电效应系数会随着盐度增加而提升。具体而言,含盐量25%(按重量计)的冰体,能达到每米1-10微库伦的电效应,比纯水冰高1000倍,比纯盐高百万倍。他们证明,“挠曲电效应”的增强是由于冰晶体完全融化前盐会聚集在内部的晶粒界面处。当冰体弯曲时,盐水从受压侧流向受拉表面,从而产生电荷。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的争议焦点是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是否需要继续履行会议纪要确定的产能置换职责。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对某机械公司生产经营现状实地调查查明,某机械公司因为信赖人民政府会议纪要,已经开展了一系列的产能置换工作,继续从事原来的生产已不可能,而企业转产升级更有利于其经营发展。人民法院遂向行政机关发出协调化解建议函,指出被诉行政行为的违法性与可能败诉的不利后果,明确协调化解的理由和化解方案。经联动调解,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一致意见:由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对某机械公司的老旧设备处理及产业升级提供政策指导和支持,某机械公司主动向人民法院撤回起诉。截至2024年1月,和解协议内容已履行完毕,某机械公司顺利转产。
9月12日,红星资本局致电雅迪科技集团官方客服,客服表示,目前新国标车已经在生产中,还未正常售卖,“价格方面是区域统一定价,目前没有收到官方通知。”对于旧国标车的价格问题,该客服表示,目前没有收到涨价通知,区域具有一定的定价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