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成就昭示未来。“十四五”期间,中国持续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经济总量连续跨越110万亿元、120万亿元、130万亿元,今年预计可以达到140万亿元左右;5年来,增量预计超过35万亿元。
杨靖指出,今年的“金九银十”产品供给端的增加比较明显,这些新车上市后,也能够有效刺激一些潜在的购车意愿,市场的销量有望再创新高。“特别是今年10月,我们判断可能会有10%左右的同比增长,新能源的渗透率也有望突破50%以上。同时,面临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的最后时间期限,预计也会有部分消费者把购车计划前置,这也能产生一定的刺激效果。”
【基本案情】某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牛公司)在第9类插座等商品上具有多个“某牛”驰名商标,“某牛(电器)”企业商号被多次认定为浙江省知名商号。某牛公司成立于2008年1月18日,经营范围包括电力器具、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电线、电缆、五金工具等。某牛王(山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牛王公司)成立于2020年1月20日,经营范围包含家用电器、五金等,并在2020年至2022年期间均向市场监管部门申报了企业年报。某牛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一人股东项某在此期间亦申请注册了含有“某牛王”文字的相关商标。某牛公司认为某牛王公司将“某牛”作为企业字号登记注册,构成不正当竞争,遂诉至法院。一审法院认为,某牛王公司应当知晓某牛公司企业字号及其商标的声誉,但其仍将包含了某牛公司注册商标及字号“某牛”二字的“某牛王”用作自己的企业字号,存在主观故意,某牛王公司与某牛公司经营范围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容易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遂判决某牛王公司停止使用含“某牛”字样的企业名称、向某牛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10万元等。某牛王公司、项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某牛王公司将“某牛”作为企业字号进行登记注册的行为,不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商业使用”行为,且某牛公司亦未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某牛王公司对其企业名称实际进行了商业使用,遂判决驳回某牛公司的诉讼请求。某牛公司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随着月球逐渐融入地球本影,银白色的满月开始显现出古铜色的光泽。当月亮完全进入本影时,一轮瑰丽的“红月亮”高悬夜空,与都市霓虹相映成趣,引发现场阵阵惊叹。
9月8日电 据水利部网站消息,受近期降雨影响,黄河中游泾渭河出现明显涨水过程,黄河水利委员会紧紧抓住水沙关系调节的“牛鼻子”,统筹考虑洪水防御和排沙减淤,按照安全可控、统筹兼顾的原则,联合调度三门峡、小浪底等水库,于9月8日9时启动实施汛期调水调沙,科学调控水沙关系。
二是坚决惩治“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服务高质量发展。仿冒混淆、诋毁商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抑制创新投入和诚信经营,损害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坚决惩治,有助于服务高质量发展。本次发布的“某牛”字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明确,将与他人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字号相近的文字登记为字号并有使用意图,即使还未实际使用,该行为也属于法律禁止的仿冒行为,实现从源头制止“傍名牌”行为。
9月8日,自然资源部南海局联合多部门共同发布《2024年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生态状况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全面展示了粤港澳三地携手保护大湾区海洋生态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