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最高人民法院(2023)最高法知行终1011号〔杭州青某公司与某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某市大数据中心及一审第三人某市交某智慧城市开发有限公司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
17岁的陈诺希生活在德国,她说,中国从苦难的岁月中走过,来路艰辛。但在残酷的考验后,仍能有今日的发展成果,这体现着中国人的智慧与勇敢。她希望在未来,全世界都能真正实现和平,让所有儿童都能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成长。“我们要通过学习和行动,铭记历史、传承精神,守护来之不易的和平。”陈诺希说。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五建公司与混凝土公司之间的购销合同、补充协议系在混凝土公司与江某公司实施横向垄断协议期间签订并依约履行完毕,并非在正常、公平市场竞争条件下签订和履行,五建公司承受的商砼单价上涨,正是混凝土公司实施垄断协议的结果,可以合理推定五建公司因混凝土公司实施垄断协议受到损失。关于赔偿损失数额,本案难以获得相关市场中商砼的市场竞争价格或者可替代商品的市场竞争价格,同时也没有证据显示在被诉横向垄断协议行为实施前或实施后混凝土公司存在与交易相对方通过自由市场竞争而形成的商砼价格。混凝土公司与五建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补充协议约定的商砼价格均属混凝土公司实施横向垄断协议的“固定价格”,鉴于五建公司仅就补充协议与购销合同约定的商砼单价差额主张损失,一审法院认定混凝土公司被诉横向垄断行为给五建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至少不低于以补充协议与购销合同约定的商砼单价差值90元/立方米乘以五建公司采购商砼总量5192.5立方米得到的价差总额即467325元,并无不当。混凝土公司主张商砼价格上涨全部或者部分系原材料成本上涨等非垄断因素所致,应举证证明该非垄断因素存在,或垄断因素与非垄断因素同时存在,并合理区分垄断因素与非垄断因素对该交易价格的影响程度,否则其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混凝土公司未对此进行举证,亦未区分说明垄断因素与非垄断因素的影响程度,一审法院以交易商品单价上涨幅度计算被诉横向垄断行为给五建公司造成的损失,亦无不当。故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活泼的黄绿配色,可爱小青蛙造型瓶身,诞生于1999年、以玩具造型为灵感的“青蛙王子”儿童沐浴产品伴随过很多人的童年。如今,青蛙王子通过生产线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不断焕新,走进更多国民家庭。
6月2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消息,自然资源部原党组成员,中国地质调查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钟自然被开除党籍,涉嫌受贿、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有意思的是,这种为了规避人情负担、追求高效服务而建立的契约关系,在某些情境下,又意外地成为新型社交的催化剂。有时,在快门开合之间,超越交易的温暖情谊也会悄然滋生。
中方表示,和平行动是多边主义的重要创举,是联合国遏制冲突、塑造和平的有力工具。中方呼吁利用好和平行动独立审查,推动和平行动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并提出四点主张:一是聚焦核心授权和政治目标,使和平行动服务于明确的政治进程,并制定清晰可行的撤出战略;二是全面提升和平行动的绩效,在后勤、财务、采购等领域充分做好规划,提升资金使用效费比;三是加强和平行动伙伴关系,尊重当事国主权与主导权;四是切实保障维和人员安全,联合国全系统应该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在态势感知、侦查监测、伤员后送等领域加强能力建设,为维和人员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安全保障。对于维和人员遇袭事件,要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将肇事者绳之以法。
第一,台内务问题难解。近期“在野”党主导的台立法机构改革行动,造成“朝野”关系紧张、立法机构议事冲突频传;台行政机构提复议案让行政和立法冲突浮上台面,政党纷纷走上街头诉诸群众,政局动荡、人心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