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机构审查认为,该案的争议焦点是申请人与第三人是否构成相互串通投标的违法行为。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包括“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但该条款中“办理投标事宜”特指在具体投标项目中实施的专属行为,涵盖领取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材料、踏勘现场、出席开标会等直接参与投标流程的事项。因此,认定串通投标行为需结合投标人是否存在上述某一行为、投标文件内容是否雷同、投标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相关情况综合判断。该案中,两公司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注册行为发生远早于案涉项目启动,该注册属于获取不特定项目投标资格的通用准入程序,既非针对案涉项目的专属行为,也不构成直接办理投标事宜的实质环节,实践中注册信息相同可能系多种原因造成,如公司员工离职后入职其他公司、代理注册等。综上,被申请人仅以双方注册账号留存的联系人相同这一事实便认定串通投标并作出处罚,属于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行政复议机关据此依法撤销了案涉《行政处罚决定》。该案办结后,行政复议机构进一步指导被申请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推动被申请人自行纠正与该案情况类似的行政复议案件20余件,使企业避免经济损失100余万元,案涉企业均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
这是打耳洞后常见的一种并发症,有数据显示,打耳洞后瘢痕疙瘩的发生率将近 2.5%。它的特点是疤痕组织过度生长,并超出原始损伤部位,看起来就是较厚的凸起疤痕。另外,它还有一个形象的俗称,叫做“蟹足肿”。
“人体内雌激素的作用是‘双向调节’,并非简单的‘补充’。”苗苗说,对于激素水平正常的人,盲目“养雌”可能干扰自身内分泌平衡,导致月经紊乱等问题。此外,有些商家可能为了追求产品效果,非法添加雌激素药物,对消费者而言是一个很大的安全隐患。“我们不能把一些更年期症状或者妇科疾病误认为是简单的‘雌激素不足’而通过‘养雌’来应对,这往往会掩盖真实病情。”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秋粮生产是全年粮食安全的“压舱石”。当前,我国秋粮作物正处在生长关键期向成熟期过渡的重要阶段,从东北平原的玉米大豆到黄淮海地区的水稻,从长江流域的中晚稻到华南地区的特色杂粮,亿万亩良田孕育着丰收的希望。“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面对复杂多变的气候条件、病虫害防控压力以及农业生产现代化转型需求,打好秋粮生产保卫战,不仅是保障全年粮食产量、稳定物价民生的现实需要,更是夯实农业强国根基、筑牢国家安全屏障的战略举措。
加强对“招投标”的监管,坚决遏制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破坏公平竞争的行为,对于促进民营经济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构建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与此同时,对“招投标”的监管必须严格限定在法治框架内,涉企行政执法更要恪守合法、适当原则,坚决杜绝以“监管”之名行“乱处罚”之实。该案中,行政复议机构明确了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相互串通投标的适用范围,通过厘清“前期注册行为”与“具体投标行为”的法律性质差异,有效避免了行政机关对法律条款的扩大化适用,依法纠正了行政机关执法偏差,维护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行政复议机构通过“个案监督+类案规范”的模式,推动20余件同类案件的妥善解决,避免了不当行政执法对营商环境的持续性损害,实现了类案规范的监督效果。
浙江省委统战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浙江发挥海内外浙商组织网络优势,创新搭建多形式的交流平台,引导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构筑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同时支持各地搭建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创业创新综合基地等,推动组建“科学家+企业家”创新联合体,支持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对企业来说,新规不是束缚,而是引导。合规实施竞业限制,既能够保护企业的核心利益,又能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对劳动者而言,明确的规则意味着更强的就业安全感和更公平的职场环境。他们不必再为不合理的限制条款担忧,可以更放心地流动和择业。
徐家汇从1872年有完整观测以来,全年高温日数的最多纪录为1934年的55天。其次是今年的53天、2024年的52天、2022年的5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