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9年8月,周恩来在八路军驻新疆办事处听取邓发汇报后,指示把在新疆的茅盾等一批文化界人士“尽快送回延安”。1940年2月,周恩来第二次路过时,又特意嘱咐陈潭秋:“将党支部改成学委会,继续起战斗堡垒作用。”
第二十一条 依法可以按照原地类管理的架空电力传输线路、通信设施涉及的点状杆、塔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应当在不妨碍机械化耕作的前提下,尽可能沿田间道路、沟渠、田坎铺设。铺设方案应当对永久基本农田的不可避让性以及对耕作的影响进行论证,报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并加强监管。
9月1日起,《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正式施行。条例将“请求因产品责任、高度危险责任等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请求因使用假劣的种子、农药等造成的农业生产损失赔偿”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2019年,“两高”《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就细化明确了可以认定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形。今年7月底,“两高一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对准确认定帮信罪的“明知”情形作了进一步的规定,包括因涉诈等异常情形被金融机构、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采取限制、暂停服务等措施后,仍然实施有关行为的;事先准备应对调查的话术口径的;等等。
近期,部分买家利用AI制作假图申请“仅退款”,引起不少商家在网上吐槽。正常情况下,买家如果因商品质量问题申请“仅退款”,商家会要求拍照或拍摄视频证明商品损坏,并让买家销毁商品,以防止恶意退款。但一些买家却动起了歪脑筋,利用AI工具对产品照片进行“伪毁损”处理。例如,将原本完好无损的袜子、杯子、玩具等图片,用AI处理成“碎裂”“破损”“有瑕疵”的样子,然后提交售后申请。这些图的商品与商家寄出的产品图几乎一致,只是加了裂痕或污渍滤镜,真假难辨。
刑事领域:消费者的行为还可能涉嫌构成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罪。消费者通过AI伪造商品有问题的图片申请退款属于虚构事实,最终达到非法占有货款的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之规定,消费者的行为如多次或者单次占有的货款达到3000元,明显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今天网红有两类,一类是流量网红,就是严锋老师刚才批评的为博流量而流量。今天大部分成功的网红,背后都要有公司、团队操作,必须商业化。但是一旦资本介入,资本的逻辑不是输出知识,而是变现。网红一定要变现,流量为王最后就变成了变现为王、资本为王。很多人一旦签约,就要屈从于公司的资本逻辑。我们也看到有一些网红未必是流量网红,他们是一种知识网红。还有一类是情感网红,讲情感的,讲心理学、哲学……帮助年轻人战胜焦虑,回归自我,安顿自己。这些网红,我内心还是很敬佩的。同样讲知识,罗翔、刘擎,还有哲学家陈嘉映,讲这么高深的哲学的内容竟然可以赢得很多流量,赢得粉丝,这个时代的确变了。且不说现身坐在我们旁边的“忽左忽右”有这么大的影响力,让我们做是做不到的,今天这个时代真的变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