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为,该案的争议焦点是某矿业公司的损失是否属于合法权益以及某县人民政府是否应当予以补偿。因水源保护区的调整导致采矿许可证所涉矿区与水源保护区重叠,行政机关不再为已取得采矿许可证的企业申报采矿许可证延续的,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损失应当获得合理补偿。关于合法权益损失的范围、项目及数额,需综合考虑矿业权人已取得行政许可的事实、行政许可不予延续的原因以及矿业权人合法权益的具体内容等因素,以实际损失为限,一般不包括预期收益等间接损失。故人民法院判决某县人民政府对某矿业公司的实际损失,包括采矿权价款、矿山建设投入成本等在内的583万余元及利息予以补偿。
成都导游董橙瑛对定制游热潮有直观感受,她向记者表示,“今年来成都定制游的游客对个性化要求更高,行程设计也更注重专属感和独特性。我的国庆中秋假期档期早就排满。”
加强对“招投标”的监管,坚决遏制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破坏公平竞争的行为,对于促进民营经济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构建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与此同时,对“招投标”的监管必须严格限定在法治框架内,涉企行政执法更要恪守合法、适当原则,坚决杜绝以“监管”之名行“乱处罚”之实。该案中,行政复议机构明确了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相互串通投标的适用范围,通过厘清“前期注册行为”与“具体投标行为”的法律性质差异,有效避免了行政机关对法律条款的扩大化适用,依法纠正了行政机关执法偏差,维护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行政复议机构通过“个案监督+类案规范”的模式,推动20余件同类案件的妥善解决,避免了不当行政执法对营商环境的持续性损害,实现了类案规范的监督效果。
创新和发展,是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与时俱进、奋楫笃行的有力印证,更离不开浙商文化的薪火相传。浙江通过健全完善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全周期培养机制,完善传承导师制,推动千余对师徒结对,举办浙商“名家面对面”对话活动,讲好企业家创业故事;全省域推进清廉民企建设,标准化建设清廉民企1.1万余家,引导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将清廉合规嵌入企业生产经营全流程。
“北平锋”从危险性指出,“台湾地位未定”的炒作,必定加剧台海地区紧张局势,将台湾推向“兵凶战危”的边缘。台湾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更将面临严重威胁。
研究团队总结指出,虽然后续还需进一步研究来确定“盐冰发电”这种能量生成方式以及如何为电子设备供电,但本项研究发现已表明,寒冷地区有望实现环境可持续且廉价的能量采集和传感装置使用。此外,这一研究成果在盐离子和冰混合的自然系统(如冰川或太阳系外层卫星)中也可能有重要意义。(完)
医疗行业直接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对医疗系统行政执法坚持严的基调,既是维护公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必然要求,也是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保障行业良性发展的重要保障。但是严的基调并非简单“重罚”,而是强调行政执法的刚性与精准性相统一。对民营企业违法行为依法需要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措施的,应当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该案中,行政复议机构调查核实有关案件事实,通过准确适用地方裁量基准,确保“过罚相当”。最终,行政复议机构在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法律框架内适度调整罚款金额,既维护了法律权威,又减轻了企业经济负担,实现了执法力度与温度的平衡。同时,行政复议机关制作调解书,以调解方式实质化解行政争议,避免了被申请人重新启动行政处罚程序,体现了行政复议公正高效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优势。
打好秋粮生产保卫战,首在“防”字,以科学防控筑牢丰收防线。近年来,极端天气多发频发,夏季高温干旱、台风暴雨交替出现,给秋粮生长带来不确定性;水稻“两迁”害虫、玉米大斑病、大豆根腐病等病虫害也存在多发风险,防控形势严峻。各地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理念,将防灾减灾关口前移。一方面,强化监测预警“千里眼”作用,依托气象监测站、病虫害测报点,结合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等技术手段,实时跟踪墒情、苗情、虫情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防控指南,让农户“早知晓、早准备、早应对”。另一方面,推广绿色防控“组合拳”,在东北玉米主产区,推广赤眼蜂防治玉米螟等生物防治技术;在南方水稻产区,应用性诱剂、杀虫灯等物理防治手段,减少化学农药使用,既守护秋粮生产安全,也呵护生态环境。同时,提前储备防汛抗旱物资,检修灌溉设备,确保在干旱时能“引水润田”,在洪涝时可“排水防涝”,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