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问价格、不挑款式,也没有询问是否有优惠,却要一次性购买45万元的金条。”今年2月25日,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接到辖区内一家黄金店铺报警,店员称一名女子行为可疑,购买大额金条时神色慌张。
本案系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应用案例。一是便捷群众,解决纠纷从“多头跑”到“当场交”。部分群众到综治中心反映纠纷、寻求帮助时,准备的材料并不完备。本案中,综治中心靠前摆放示范文本,法院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提供电子版示范文本下载服务,调解员现场指导有解纷需求的当事人填写,帮助当事人当场提交解纷材料,切实减轻群众解纷成本。二是批量攻坚,同类纠纷从“逐个调”到“集中解”。本案中,示范文本对当事人发挥指引作用后,有相同诉求的车主根据示范文本提示自行填写起诉状,4S店亦制作要素式答辩状。调解员在法官指导下,对统一规范的诉辩状进行比对,快速确认无争议事实,精准识别症结,引导调解方向,实现50件纠纷集中调解,并推动同类潜在纠纷一揽子高效化解。三是治理升级,矛盾化解从“凭经验”到“靠指南”。为进一步提高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和调解员的解纷能力,呼和浩特法院依托示范文本做实指导调解职能,组建综治中心调解工作讲师团,通过巡讲深入浅出讲解示范文本的结构要素和填写规范,让示范文本不仅成为当事人的“诉讼工具”,更成为广大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调解指南”,切实提升前端解纷质效。
经查,陈玉祥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执纪违纪,执法犯法,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热衷于吃喝享乐,长期频繁接受宴请,违规接受旅游、健身等活动安排;无视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工作要求,干预和插手司法及执纪执法活动;甘于被“围猎”,把组织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运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艾某来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申请立案。诉讼服务人员了解到其作为外籍人士,使用中文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拿着离婚纠纷起诉状示范文本,向其解释:“要素式起诉状简单明了、内容清晰,您使用这种起诉状可以避免复杂的中文表述,避免语言障碍给诉讼带来的不便。”在诉讼服务人员耐心解释后,艾某当场进行填写,在示范文本上勾选填写基本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并根据要素式起诉状中的内容依次补充护照、居住证明、结婚证明、出生证明、共同财产证据等相应材料。在立案窗口,法官对照当事人提交的要素式起诉状,快速审核主体资格、管辖依据等,仅用10分钟就完成了立案。艾某表示:“要素式起诉状能让我规范准确填写必要信息,减少了我的翻译工作量,节省了时间和费用。诉状中还有许多我之前没有想到的要点,能帮助我一次性解决矛盾,避免因为不熟悉中国法律遗漏诉讼请求。”
研修班为期14天,邀请了国内相关领域知名专家学者为学员们讲授专题报告,设计了理论交流、实践感悟、现场参观和座谈研讨等多种学习形式,学员们学习了八段锦、中医拔罐和号脉、剪纸、扎染等丰富的实践课程,体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魅力。
考虑到该购车补贴系列纠纷涉及车主多、诉求繁杂、影响范围广,且部分车主情绪较为激动,为实质化解纠纷,综治中心牵头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等相关单位以及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共同开展纠纷调处工作,并请入驻综治中心的法官跟进指导调解。调解员与4S店负责人取得联系,电话指导其下载并填写要素式答辩状,便于其更好梳理思路、明确诉求,为后续调解做好准备。调解当天,调解员在法官指导下,批量比对双方提交的要素式诉辩状,确认该系列案件案情基本一致,且双方对案件事实没有争议,症结仅在于4S店因经营困难,暂无力按约支付购车补贴。经多方耐心调解,车主同意延长返还期限,4S店承诺在宽限期内全额返还。50名车主与4S店达成调解协议。其他车主参照此方案,与4S店自行协商解决。
笔者跟多位省级、市级税务人士交流得知,目前并没有全国性查税部署。一些地方根据当地税收大数据风险提示等对个别企业查税,是日常工作,也是税务部门正常履职。毕竟税务部门主要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发现偷逃税、少缴税行为,理应依法制止,否则就是渎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