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两起企业补税事件引起市场关注。一是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被要求补税8500万元,因这笔税款被追溯至1994年,使得税务“倒查30年”成为舆论焦点。二是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月份收到当地税务要求补税5亿元的通知,最近企业宣布停产。上述两起事件,引起了一些企业人士的担忧。这些担忧包括是否存在全国性查税,不少企业担忧如果倒查多年需要补税,这对于经营困难的当下无疑是“雪上加霜”。跟多位省级、市级税务人士交流得知,目前并没有全国性查税部署。一些地方根据当地税收大数据风险提示等对个别企业查税,是日常工作,也是税务部门正常履职。毕竟税务部门主要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发现偷逃税、少缴税行为,理应依法制止,否则就是渎职。(第一财经)
1至8月,全国铁路日均安排开行旅客列车11127列,同比增长7.7%,运力持续增长。铁路12306售票系统利用大数据精准分析旅客出行需求,动态调整列车开行方案;同时加强跨境客运组织,广深港高铁、中老铁路分别发送跨境旅客2115万人次、17.4万人次。
因此在不断强化税收征管的同时,应该同步适度推进税制改革,适度降低名义税率,让企业实际税负维持在一个合理水平,同时国家财政收入也并不会由此减少,进而实现良性循环。
杭州的张女士正筹备国庆婚礼,喜事之后,一场精心规划的家庭蜜月之旅更让她憧憬。张女士表示,“婚礼后,我们打算借着假期,带双方父母一起去成都旅游。”
一审法院判决责令某市人民政府继续履行协议义务;如某市人民政府无法履行该义务,则应在确定无法履行之日起两个月内对某客运集团公司造成的损失依法处理。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判决生效之后,某市人民政府主动履行了协议约定义务,及时开通了与毗邻城市的城际公交线路,对方便群众出行、促进两地融合产生了积极影响。
一、二审法院判决驳回某房地产公司的诉讼请求,某房地产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认为,依法征收集体土地并支付补偿费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法定义务。某房地产公司系在集体土地经征收转为国有土地后,通过公开“招拍挂”方式取得案涉国有土地使用权。因征收补偿争议未能妥善解决,某市人民政府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同意某房地产公司与被征地群众签订增加补偿费用的调解协议。某房地产公司依约履行调解协议后,某市人民政府未能履行其承诺的另行协议出让40亩土地及对某房地产公司案涉损失给予容积率、配套费等优惠或补偿的行政允诺。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行政机关应当守信践诺,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民营经济促进法第七十条规定,判决撤销一、二审判决,根据案涉损失形成的背景、原因、双方责任大小并结合案涉房地产项目的利润等因素,判令某市人民政府、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向某房地产公司支付841万余元,逾期支付的自逾期支付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相应贷款利率计付利息。
申请人某房地产公司建设的住宅小区一期2、3、31号楼为商业开发项目,由某市棚改办收购作为安置用房,该公司于2019年11月29日取得上述房屋的工程竣工报告。2020年5月4日,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至被申请人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因线上审批平台故障未能办理。2021年11月,申请人再次提出备案申请。被申请人认为,即便以2020年5月4日作为申请时间,申请人申请备案也已超出法定申请期限,需对申请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待缴纳罚款后才能办理备案,故未同意申请人备案。由此,案涉房屋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申请人也未能取得工程项目尾款,申请人及房屋业主多次向信访部门反映该问题。经研判,该信访事项符合通过行政复议程序处理的条件,经引导,申请人于2024年7月向某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求责令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