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以干部教师双向交流为纽带,连续开展5批次选派、90人次参与的挂职与跟班学习,让先进教育理念与基层实践经验在互动中碰撞交融;在策勒县第一中学的帮扶中,学校从马克思主义学院择优派驻5名骨干教师挂职副校长,既深耕教学管理提质增效,牵头制定《推进集体备课实质化、深入化管理办法》,推广“讲稿规范”、推行“三个一”提升举措,通过举办校园文化艺术节搭建展示平台,依托“民航科普进校园”云端研学播撒逐梦种子。
井工煤矿采掘工艺优化与智能控制。通过多模态感知、大小模型融合、设备群协同控制和工艺动态优化,挖掘煤岩特征信息,驱动采煤与掘进工作面设备群智能截割、自主决策与协同控制,实现采煤工作面生产系统自主运行、掘进工作面探-掘-支-锚-运高效协同以及少人无人化常态化作业,大幅提升采掘效率和安全水平。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认为,抖某公司为研发变身漫画特效模型投入大量经营资源,变身漫画特效模型经过数据训练和调校后的参数与结构,使得用户在使用抖某App时可生成与真人具有对应关系的动漫形象,为抖某公司取得了创新优势、经营收益和市场利益,变身漫画特效的模型(结构及参数)构成抖某公司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竞争利益。从接触可能性、模型结构和参数比对、自主研发证据三个方面的证据对比看,亿某科公司直接使用抖某公司涉案模型的结构和参数具有高度盖然性,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应当由亿某科公司承担举证不力的后果。亿某科公司直接使用其他经营者付出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所形成的人工智能模型结构和参数,节省了绘制训练数据、模型训练的时间和投入,短时间内打破抖某公司通过手绘训练数据、算力所形成的竞争优势,并在抖某公司变身漫画特效上线后不久与其竞争流量和用户,其行为违反人工智能研发经营领域公认的商业道德,具有不正当性。亿某科公司少女漫画特效模型和抖某公司变身漫画特效模型的效果相似,在用户群体、目标市场、提供产品的途径和方式等方面存在交叉重合,可以认定少女漫画特效对于变身漫画特效具有较强的替代和分流作用,亿某科公司已对抖某公司的竞争利益造成实质性损害,扰乱了人工智能模型经营活动和健康有序的竞争秩序,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亿某科公司涉案行为已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所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二审法院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基本案情】上海某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途公司)在第37类的汽车保养和修理等服务上享有“某虎”“某虎养车”注册商标,前述商标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2023年9月,被告北京某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东贸易公司)、北京某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东信息技术公司)、北京某广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广行公司)推出“震虎价”养车产品/服务品牌低价营销活动。三被告分别在所发布的线上线下广告、宣传文案中使用了“震虎价”一词。相关宣传文章、视频中有以老虎形象拟制的汽车维修人员手持带有“虎”字标识产品的画面,其中“虎”字与某途公司所采用的特殊美术字体的“虎”字字体相同,相关视频画面还分别配合使用“养车也‘虎’涂?”“养车也‘虎’弄?”“养车也‘虎’人?”文字标题,视频下方有网络用户评论称“震某虎么”“一句没提某虎,却处处都在说‘某虎’”等评论内容。另有老虎形象拟制人被掀翻在地的画面,并配有“震虎价不虎人”“震虎价不虎涂”“震虎价不虎弄”文字标题。某途公司遂起诉要求,三被告停止前述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530万元。
就读于天津一所高校保险学专业的汪墨涵参与过两届校园招聘会、职业发展实训活动、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校内招聘宣讲会以及国际教育展等多种职业生涯规划活动。这些活动让她收获不小,但她感觉到,当前就业形势变化迅速,一些课程对行业动态及岗位要求的洞察还有待提高,有时候还是会面临“课上学完,课后依旧迷茫”的问题。她希望学校能够增加职业生涯规划活动的频率,建立贯穿整个学业的就业指导闭环,帮助学生真正将规划内化为行动力,在复杂的就业环境中找准自己的方向。
康保县文化馆馆长姚桂平表示,跨省交流对传统文化传承和发展意义重大,希望二人台和民歌艺术在民间活动中焕发新生机,被更多人喜爱和传唱。
此次活动3天展演涵盖民歌独唱、二人台小戏、男女对唱等12类艺术形式,7省区演职人员以黄河为纽带,用各具地域特色的艺术语言,展现“大河长歌”深厚内涵。
二是坚决惩治“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服务高质量发展。仿冒混淆、诋毁商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抑制创新投入和诚信经营,损害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坚决惩治,有助于服务高质量发展。本次发布的“某牛”字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明确,将与他人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字号相近的文字登记为字号并有使用意图,即使还未实际使用,该行为也属于法律禁止的仿冒行为,实现从源头制止“傍名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