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新国标,一些相关企业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将在标准实施过渡期内,优化供应链管理,确保采购的原材料符合要求;通过产品设计优化与替代材料研发,替换含有有害物质的原材料;通过自建或委托第三方等方式,增强有害物质筛查检测及体系化管理能力。
【典型意义】本案是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数据权益的典型案例。本案裁判积极探索数据保护的裁判规则,合理确定数据权益归属,有效遏制了非法爬取海量数据的行为。本案对新类型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审理具有示范和参考意义,有力彰显了司法保护数据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鲜明导向。
【基本案情】沈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某集团)及其子公司沈阳透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透某公司)起诉称:两公司拥有离心压缩机设计、制造核心技术(包括叶轮模型基本级数据和选型软件)。沈阳斯某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某公司)及其子公司沈阳斯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某机械公司,统称两斯某公司)是孙某良、印某洋、吴某坡(统称三自然人)参与设立并控制的企业,共同实施了计算机软件侵权和技术秘密侵权行为。一审法院认为,两斯某公司实施了侵害“叶轮模型基本级数据”技术秘密行为,判决两斯某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2500万元(含维权合理开支)。最高人民法院二审查明,根据沈某集团、透某公司的举证和从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调取的证据,足以证明在两斯某公司成立之后的2008年至2011年期间,两斯某公司即以不正当手段实际获取了沈某集团、透某公司的离心压缩机设计制造图纸以及涉案软件和相关基本级数据,设计、制造了多台被诉侵权产品。当时,两斯某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对两斯某公司商业秘密侵权行为予以确认,并保证此后不再使用沈某集团的商业秘密,斯某公司也于2011年10月17日承诺停止侵权,取得沈某集团谅解,当地公安机关于2013年6月20日撤案。然而,两斯某公司基于其在先实施的侵害商业秘密行为,非法获取和使用了案涉技术秘密,并持续至今。沈某集团、透某公司根据被诉侵权产品所附8份随机资料,详细说明了被诉侵权产品的叶轮代号的命名规律及其与沈某集团、透某公司主张的技术秘密之间的对应关系。沈某集团、透某公司的反推证明能够获得与上述随机资料相同或者实质相同的性能数据。两斯某公司既不能对双方产品的命名规律一致性作出合理解释,也未能提供足以反驳的证据。
经过一系列科学规划与生态设计,如今的马尾河及周边区域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马尾河水质显著提升,达到景观用水标准。马尾河滨水公园绿树成荫、设施完备,与姑婆山自然风光相互映衬,成为深受欢迎的旅游目的地。
精准把握市场需求,加强各类成果转化对接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实质上是科技供给与市场需求衔接的过程,成果转化对接平台在其中发挥着桥梁作用。强化政企学研协同,高校应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主动联系相关企业,紧密对接属地政府,促进产业痛点与科研项目精准匹配,实现从“被动答题”向“主动要题”的转变。鼓励高校设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常态化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大会、成果推介路演与成果孵化赛事等活动,加强信息共享与联动对接。
相比于春季赛,今年夏季赛KPL队伍实力的格局变得更加难以预测,队伍之间的对抗也更加激烈:除了依然在常规赛阶段稳保S组前三的成都AG超玩会之外,重庆狼队、广州TTG、北京WB也都展现出了对于季后赛胜者组位置的极强竞争力。同时,各个战队不断涌现的新生代选手的优秀表现,也不禁令人感叹“后生可畏”。
“天然蛋白酶3”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案,在商业秘密跨境司法保护方面进行有益探索,依法公正平等保护了外方权利人合法权益。
淮河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条全面系统治理的大河。自1950年作出《关于治理淮河的决定》以来,淮河治理一张蓝图绘到底,有破解“夏汛冬枯、北缺南丰”的系统谋划,有“民生为上、治水为要”的久久为功,有防汛抢险、防治污染的应急处突。时间的脚步里,有坚守、有追赶,有恒定、有应变。从治淮看治水,从治水看治国,快与慢的时间变奏中,蕴藏着发展的辩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