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起火灾发生后,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公安局经立案侦查,先后于2025年1月9日、4月30日,以徐某芳、郑某明涉嫌失火罪,移送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检察院先后于2025年3月28日、7月21日,以失火罪对徐某芳、郑某明提起公诉。目前,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正在审理中。
审查办理。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经实地走访调查核实,查明:被害人均系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农村地区藏族群众。杨某珍、余某凤、余某林分别系被害人余某才的妻子和女儿,案发前余某才以务农为生,农闲时外出务工,年收入10万元左右,系其家庭主要生活经济来源,案发后余某才死亡,杨某珍仅依靠在家种植苹果独自抚养两个未成年女儿余某凤、余某林(分别上高中、初中),一家居住在年久失修的危房中,生活非常艰辛。陈某珍系被害人余某跃的母亲、被害人杨某兴的婆婆,现年85岁,体弱多病,案发前主要由余某跃、杨某兴夫妻赡养,案发后余某跃、杨某兴死亡,陈某珍失去主要生活来源,每月仅有80元高龄补贴,慢性病医疗照护等无着落。罗某桂系被害人田某国的妻子,案发前田某国在外务工,年收入8万元左右,系其家庭主要生活经济来源,案发后田某国死亡,家庭失去主要经济来源,罗某桂因肿瘤术后并发症丧失劳动能力,术后需月付药费300余元,依靠其子在外务工每月较低的收入维持生计。被告人余某全系货车司机,在交通事故中受重伤,因治疗已消耗全部家庭积蓄,且背负外债,无赔偿能力。3个被害人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分灾种建强专业队伍。加强消防特勤力量建设,在全国分灾种组建一大批救援能力强、装备精良的攻坚组和专业队,提升攻坚克难的能力。统筹布局机动队伍和航空救援力量,近年来新增消防车辆2.3万辆、防护装备439万件套、灭火救援器材202万件套。
经查,陈玉祥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执纪违纪,执法犯法,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热衷于吃喝享乐,长期频繁接受宴请,违规接受旅游、健身等活动安排;无视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工作要求,干预和插手司法及执纪执法活动;甘于被“围猎”,把组织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运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坚持因地制宜、科学抗旱,河库灌区及时开闸放水,增加流量,采取疏通渠道、维修涵闸等措施,做到远送多浇、有水可浇;引黄灌区根据抗旱需水情况,及时开闸放水,争取多引黄河水;平原灌区发挥机电井作用,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机井通电,并组织投入各类排灌机械179.4万台,努力增加抗旱播种面积。丘陵岗区利用坑、塘、堰、坝等小型水利工程组织抗旱播种。夏播以来,全省累计抗旱浇水7977.3万亩次,播种进度与常年相当。
支持和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是检察机关依托办案开展司法救助,农业农村部门紧密协同实施综合帮扶,合力推进乡村振兴的有效举措。本案中,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检察院与该县农业农村部门密切关注失火案进展情况,围绕司法救助线索发现、灾后损失评估等加强协作研判,为本案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打下良好工作基础。针对本案被害人因案造成的重大财产损失情形,市、县两级检察机关联合救助,有效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协同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精准帮扶,为被救助人提供技术指导、贴息贷款、临时救济等多元帮扶措施,有效提升被救助人自身“造血”能力。以办理本案为契机,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赋能提升检察监督“刚性”,促进当地杨梅产业健康发展。融合推进检察履职,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全链条支持当地杨梅产业迭代发展,推动深化形成“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合力,取得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天津师范大学的放映现场,一共404名“汉语桥”选手和家长共同观看了《窗外是蓝星》,影片不但向小选手们展现了中国的航天科技成果,也展现了中国的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