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我们也能看到这些举措,中国推出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有不少是长期执行的制度性政策。比如为消除重复征税,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增值税基本税率从17%降至13%;个人所得税也通过扩大税率级距、增加专项附加扣除、提高起征点,实际降低了税负;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等。
该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提醒求职者,明知他人实施伪造身份、虚构效果等诈骗行为,仍提供帮助,即构成共同犯罪,“法律不会因“不懂法”或“被蒙蔽”而免除责任”。
长芦盐商的历史,从来就不是单线条的“受压迫史”。相反,正如关文斌所指出,清政府与盐商之间既有掠夺性的剥削关系,也存在庇护性与合作性的互利关系。这一演变大致经历三个阶段:清承明制的原始积累“掠夺期”。新朝伊始,清廷保留了大部分明朝的盐务经营管理制度,即“包税制”:商人预缴盐税行盐后,获得世袭购买、运输和销售食盐的专营权。此外,初创的清廷更以附加税、纳贡、摊派等形式进行额外税收,缓解迫切的财政需要。商人处于被动应对状态(49、54-56页)。盛清的休养生息期。三藩之乱平定后,康雍乾盛世开始。此时,国家与长芦盐商的关系进入蓬勃发展期。廷清为了维系财政稳定,开始提供“发商生息”、税收减免等“恩典性”财政安排以及户部盐课奏销程序修订等制度性改善,为长芦盐商的发展带来一些机会。此时,商人以“捐输报销”等方式予以回报,甚或是通过行贿来影响国家政策,尽管这些活动多数事半功倍(57-62页)。晚清再次进入掠夺期:道光以后,清廷面对财政危机和外患压力,恢复甚至加剧了对盐商的经济压榨。首先,1810年代铜钱与银两兑换问题使得盐商难以为继。而为了支付河工海防等工程,国家亦不断增加盐价,所收钱文悉数随盐课上缴国库。而太平军和捻军等活动,更对盐斤运销带来毁灭性打击。为应对这些变化,长芦盐商通过走私、行贿等方法在夹缝中求生存(67-71页)。
力源科技案是严惩财务造假“首恶”的典型。一方面,造假存续1年就判刑。相较于传统造假案动辄3年至5年的持续期,力源科技造假仅存续1年即被查处。力源科技实控人沈万中除被处以330万元罚金的行政处罚外,还面临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的刑事处罚。这标志着资本市场违法成本显著提高,充分体现了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中“强化刑事追责”的导向。另一方面,案例处理速度明显提升。2022年9月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后,证监会于2023年1月立案调查,同年6月作出行政处罚,最终在今年7月完成刑事判决。整个过程用时两年九个月,案件处理周期缩短近半。这种快速查处的机制,能够有效遏制造假者的侥幸心理。
施塔克的家在建造时没有配备空调。近几年,位于顶层的儿童房入夏后高温难耐。经过比较,施塔克选择了中国品牌美的移动分体空调PortaSplit。“这款产品无需安装,移动方便,运转安静,制冷效果也很出色。”他说。
关文斌(Kwan Man Bun),美国辛辛那提大学历史系教授。近期,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推出了他的著作《亦官亦商——明清天津的盐商与社会》。1999年,本书初版以《文明初曙:近代天津盐商与社会》为名,由南开大学张荣明先生翻译,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2001年,英文版The Salt Merchants of Tianjin: State-Making and Civil Society in Late Imperial China由美国夏威夷大学出版社出版。此次最新的中文译本则是在1999年版基础上做了系统修订之后的再版。
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是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核心,也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阐明了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对于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性。我国具有超大规模市场优势,通过国内大循环吸引全球资源要素,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可以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有利于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同时,将高水平对外开放、国内大循环、全球资源要素以及制度型开放联结起来,进一步阐明了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的理论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