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查明伤情成因,明确因果关系。鉴于案件出现新情况,检察机关通过引导公安机关调取报警记录,发现艾某某于本案两个月前被一陌生男子殴打面部致伤,因未查明陌生男子身份,故未进行伤情鉴定。后经检察机关委托公安机关重新鉴定,2024年11月13日,上海某司法鉴定研究院鉴定认为,被鉴定人双侧鼻骨骨折不符合本次外伤所致新伤,不宜据此进行损伤程度评定。综合全案证据情况,检察机关依据艾某某损伤形态特征厘清成伤原因,认定王某某的行为与艾某某的轻伤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不过,韩国舆论普遍认为,尹锡悦发动内乱的幕后原因和涉及内乱的人员,仍未调查清楚。李在明在竞选过程中便直言,他当选后的重要任务就是彻查内乱。
(一)实质审查技术性证据,发现鉴定意见疑点。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审查发现,被害人史某某并非致命部位受伤,且送医及时,出现死亡的概率较低,该案存在医疗介入因素可能性,而鉴定意见系在未考虑医疗干预对被鉴定人死亡可能的不利影响下作出。承办检察官遂申请本院检察技术部门邀请医疗领域的特邀检察官助理,对鉴定意见及被害人住院病历资料、手术记录进行专门审查。特邀检察官助理经双轨对比被害人“创伤时间轴”与“治疗时间轴”,还原其左下肢动脉栓塞动态发展过程,认为其在住院之初就可能存在皮下组织缺血坏死的情况,医院未及时采取截肢手术,进而引发全身感染,存在医疗救助措施不当可能,需进行专门的医疗损害鉴定予以甄别。
2023年10月24日,吉林省集安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集安市检察院”)以周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12月28日,吉林省集安市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周某某有期徒刑五年。
2024年5月29日,辽宁省大连市公安局西岗分局以王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向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西岗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西岗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艾某某存在陈旧伤,不能认定王某某的行为与艾某某的轻伤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于2024年11月25日对王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公安机关以伍某某、彭某某、杨某某、夏某某四人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以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伤情形成的阶段以及具体由谁所致,于2023年2月16日对该四名犯罪嫌疑人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喻某某不服,向重庆市人民检察第五分院(以下简称“重庆五分院”)提出申诉。
对抗旱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印发《关于做好当前抗旱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切实做好抗旱播种保苗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就抗旱播种、田间管理、旱情监测、水源调度等提出要求。严格落实以气象预报为先导的应急响应联动机制,组织相关部门滚动开展旱情会商,分析研判旱情发展趋势。及时启动省级抗旱应急四级响应,14个省辖市先后启动本地区抗旱应急响应机制,全省进入抗旱应急状态。
(一)委托跨学科技术专家联合审查,分析致伤方式。为查明蒋某某被撞击时的姿势、车辆前后轮碾压等细节,检察机关组织多次论证,法医、痕检技术等专家进行跨学科联合审查,结合蒋某某双小腿背侧与汽车保险杠等高等宽的伤痕、背部和内脏损伤的宽度和严重程度、汽车头部及底盘的擦划痕迹、轮胎的宽度、声像资料等,出具专家意见,认定蒋某某系站立位被汽车头部从背后撞击倒地,又被汽车右侧前后轮连续碾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