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显示,2021—2024年,中央企业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9万亿元,年均增速达到6.3%;去年四季度以来,以市场化方式发行稳增长扩投资专项债,拟发行总规模达5000亿元,有力促进了“两重”“两新”项目投资,带动效应比较明显。
浙江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王文序表示,浙江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始终关心关怀民营企业家的个人成长,始终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促进“两个健康”,始终对民营经济高看一眼,厚爱三分,始终关注浙商、呵护浙商、服务浙商、成就浙商,始终全力支持浙商勇敢走天下,坚定走下去,成功走回来,为企业发展提供更为广阔的舞台、更加有力的保障、更加优质的环境。
林华忠表示,未来将推动海洋捕捞、海水养殖、海产品加工、海景民宿、海鲜电商“五海”协同发展,实现传统渔业“触网升级”。(完)
此外,浙江还率先出台亲清政商交往行为指引,引导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自觉践行政商交往正面、负面和倡导“三张清单”,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此次发布的指引正本清源,明确竞业限制的适用人群应严格限定于高管、高技及其他确需保密的人员,不能任意扩大。尤其强调,普通员工掌握的行业通用知识、一般经营信息,并不构成商业秘密。这一点至关重要,它从源头上遏制了企业“滥用保密条款”的行为,让竞业限制回归其立法本意——真正保护企业核心秘密,而非成为限制人才流动的工具。
可以想见,当数字标签全面铺开,消费者只需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就可获知生产日期信息、配料表信息等。这不仅是一种便利,更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有效方式。
行政复议机构审查认为,该案的争议焦点为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处罚是否适当。行政复议机构赴现场实地核查,召开案件协调会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经调查核实,申请人确实存在上述三项违法行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被申请人依法应当予以处罚。但行政复议机构调查中发现,申请人系初次违法,被查处后积极配合整改。被申请人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未充分考量上述裁量因素,未能充分体现行政处罚的适当性。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行政复议机构依法组织调解。经过多轮释法明理、沟通协调,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一致意见。行政复议机关制发了行政复议调解书,对申请人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从罚款3万元调整至2万元,同时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24年12月25日施行),对申请人利用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权利的行为不予处罚,实现惩戒与教育相结合。
此外,12项成果还包括打造金砖创新基地智能制造和机器人适配中心、金砖国家产业合作“数贸通”平台;启动“金砖优品·跨境共赢”全球电商伙伴战略合作;发布《15项面向金砖国家的先进适用技术和解决方案》、《工业设计·术语》金砖推荐标准以及《金砖国家医药产业典型合作案例集》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