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实施预包装食品数字标签有关事项的公告》。数字标签的应用,标志着我国预包装食品标签管理迈入数字化新阶段。
2024年初,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下简称市检一分院)收到“益心为公”残疾人志愿者提供的线索,初查后于同年4月30日立案。市检一分院重点选取长江、黄浦江、苏州河沿岸的21个港口码头进行摸排,联合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市残联),邀请残疾人志愿者和专家共同开展调查。经查,相关港口码头70余处点位无障碍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如未设置无障碍候船区、无障碍停车位、登船垫板等无障碍设施;检票通道宽度小于900mm;服务台等低位服务设施上表面距地面高度大于850mm且没有容膝容脚空间造成交流障碍;无障碍厕所面积小于4.00㎡,坐便器安全抓杆规格不符合国家标准存在使用安全隐患;无障碍电梯未设置提示音影响视力残疾人出行体验等。上述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相关规定和《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21)国家标准,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行政复议机构审查认为,该案的争议焦点是申请人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以及违约金计算是否合理。通过举行听证会、实地勘察建设项目、召开案件集体讨论会等方式,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参照闲置土地处置中以宗地为单位对闲置土地调查、认定和处理的惯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履行监督管理也应以宗地为单位。该案中,A地块与B地块为两宗独立用地,出让前单独确定评估价,出让后项目分期报批建设,理应按不同宗地分别监督合同履行情况。B地块商业综合体项目的宗地价款仅占出让合同总价的20%,被申请人却按照两地块出让总价计算违约金,明显不当。此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属地政府因落实新规要求申请人修改规划,导致B地块商业综合体项目施工许可办理滞后,被申请人直接认定商业综合体项目因申请人自身原因逾期竣工,显失公平。据此,行政复议机构向被申请人指出案涉决定存在问题,促使被申请人自行纠错,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终止。
行政复议机构审查认为,该案争议焦点在于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先缴纳罚款再办理备案的行为是否合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若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备案,备案机关有权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该案中,申请人虽超过法定申请期限申请备案,依法应受行政处罚,但该行政处罚与备案行为分属不同性质,行政处罚的执行并非办理备案的前提条件,被申请人要求其先缴纳罚款再办理备案,属于违法增设了备案条件。在行政复议调解会上,行政复议机构向被申请人释明其“先处罚、后办证”于法无据,被申请人对此表示认同,并承诺在15日内为申请人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人当场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终止。
近日,红星资本局走访多个电动车店发现,旧国标车的清仓压力较小,甚至出现涨价情况。9月15日,一家雅迪电动车店店主告诉红星资本局,店内的旧国标车目前不做降价清仓活动,之后会再涨价400元至500元。9月11日,绿源电动车一销售人员称,等开学折扣活动结束后,店里的旧国标车价格可能会上浮。
民营经济促进法作为我国第一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标志性举措,充分彰显了党和国家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贯彻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关键是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做实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实现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该案是最高人民法院首个适用民营经济促进法进行裁判的行政案件。该案中,人民法院综合认定了争议成因和过错责任,明确了行政机关与相对人的责任分担比例,依法确定了公平合理的补偿数额。对行政机关未能履行行政允诺,又不采取补救措施的行为进行评价和规制,表明了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方针政策的态度,有助于强化行政诉讼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践约守诺的作用,进一步助推法治政府、诚信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
家住北京朝阳区的资深网球爱好者张先生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感慨,“原来就不好预约的网球场,在郑钦文夺冠后,更不好约了。”他说:“我经常打球的球馆最早预约时间是提前一周的早上七点,但是现在到点就秒没,手一慢就显示预约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