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深入全疆,新疆已连续3年在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取得优秀等次,“绿色”正成为新疆高质量发展的亮丽底色。
4.“混凝土企业”横向垄断协议案【最高人民法院(2024)最高法知民终456号、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3)渝01民初303号】
记者查询多品牌千足金饰品价格,半个月前每克基本在1009元左右,至今已累计上涨60元。某品牌门店工作人员说,虽然金价上涨,但近期购买黄金的消费者依然不少。
“我们感受到了南侨机工刻入血脉的家国情怀。我们应当让后代也了解这段历史,让南侨机工的精神代代相传。”马来西亚《亚洲时报》执行董事张嘉宙说。
【基本案情】2017年3月,某地第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五建公司)与建某混凝土有限公司(简称混凝土公司)签订商砼购销合同,约定了混凝土公司向五建公司供应商砼的单价。2018年9月,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以购销合同价格为基础,商砼单价上涨90元/立方米。补充协议签订后,至2020年4月,混凝土公司向五建公司累计供应商砼5192.5立方米。2021年6月,某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混凝土公司与江某建材有限公司(简称江某公司)在2014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达成并实施了固定商砼销售价格、分割商砼销售市场的横向垄断协议,且在此期间当地只有该两家企业实际生产、销售商砼。2023年4月,五建公司以混凝土公司实施横向垄断协议给其造成损失为由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混凝土公司赔偿损失。一审法院判决混凝土公司赔偿五建公司损失467325元。混凝土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某行政审批局、某市大数据中心在该市共享电单车领域设定特许经营权并将之授予某市交某智慧城市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交某公司),实际上是设定和授予共享电单车特许经营权,构成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限定交易,缺乏合法性和合理性,且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构成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鉴于某行政审批局在该市共享电单车领域设定特许经营权,缺乏法律依据,超越职权范围,且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撤销被诉行为会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被诉行政行为应予撤销。故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撤销在某市共享电单车领域设定特许经营权并将之授予交某公司的行政行为。
这种执念往往给同行者带来不小压力:拍不好就要一拍再拍,不仅打乱了行程,也让气氛变得紧张。久而久之,出片族式的拍照不再是旅行的点缀,反而像一场“摄影考核”,让友谊在抱怨与不满中埋下隐患。
作为最早定居此地的交易员之一,“才村老李”亲历该村十余年变迁。“当初连自来水都紧张,看行情得去网吧。如今光纤入户、电力稳定,生活越来越便利。”诸多交易员像他一样,从旅客变成旅居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