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领域:消费者虚构事实获取不正当利益,违背了民法典中诚实信用原则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精神,属于典型的民事欺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通过AI伪造商品有问题的图片申请退款具有主观上欺诈的故意,客观上造成商家或者平台陷入错误的认识,最终导致商家向其退款,消费者收获了不正当的利益(货款),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伴随另外一个现象,我称之为“返祖现象”。我们读大学的时候反而更尊敬的是民国时期过来的老先生。你说的贾植芳先生是祖父一代,不是父亲这一代。父亲这一代是1949年到1966年教育培养出来的人,基本上是很教条的。民国教育培养的是祖父那一代。祖父对第三代很宠,他不形成直接的压迫关系,又比较慈爱,所以有了返祖现象。我读大学时,对当时几个从民国过来的老先生非常崇拜。我在华东师范大学读书,有一位老先生叫徐怀启,他是中国研究基督教的顶尖学者。这位老先生当时80多岁了,给我们讲基督教历史,在黑板上写了一串拉丁文,我们看不懂,但是内心非常敬畏。父亲这一代老师来上课,有同学可能听到一半一个箭步到台上说“老师这个不对”,然后就开始辩论。这种“世仇”是蛮普遍的现象。
简单来说,帝都的知识分子实际上不能叫北京知识分子,是叫“首都知识分子”。首都人和北京人是两类不同的人,北京人是胡同里面出来的。我们见到大部分的北京的精英都是首都知识分子,不是北京人,而且对这个城市毫无感情。他们所关怀的不是北京,他们对北京没有兴趣。前一些年我带一个团队专门做上海和其他城市的比较研究,在天津、北京、成都等地开学术研讨会。最适合比较的对象应该是北京,但是找不到愿意合作的学术机构,北大、清华、北师大这些北京最牛的学校会说,我们是研究中国和世界的,研究北京觉得很掉份。中国社科院更是如此,好不容易找到一家北京社科院,终于把这个会开成了。北京的精英从来和这个城市是没关系的,从民国的时候就这样,一直到今天,他们关心的是国家和天下大事。
我想谈的是社会所稀缺的东西、需要的东西。就像现在所谓的网红知识分子,这个问题很复杂,展开来谈可以谈很多。网红不是一个人或者一类人,其实也是各种各样的。原来所谓知识分子的评判体系是学院性的,通过学术、知识、体制或者同行评议,来评判你的价值。可是今天这个体系更多变成了一种社会评价体系。这个时候知识分子是“趟伐牢”的。更关键的是,其中涉及权力问题。知识分子其实很渴望权力,不是说政治权力,人都无法摆脱权力的网络。这种权力可以体现为一种话语的播撒,他要发声。
要解决这一问题,放松税收征管并非良策,因为这不仅涉及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渎职问题,也影响社会公平,毕竟各地税务机关征管力度不一,将影响企业公平竞争,有违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
据路透社报道,法国外交部长巴罗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出席一场欧盟会议时说,参加联合国大会“不应受到任何限制”。同样出席这场欧盟会议的西班牙外交大臣阿尔瓦雷斯表示,美方的做法“不可接受”。爱尔兰外长哈里斯说,欧盟应该以“最强烈措辞”向美方提出抗议。
另外,近些年受经济下行、大规模减税降费、楼市土地市场低迷等影响,地方财政收入受到一定冲击,而刚性支出有增无减。在财政收支矛盾不断加大的背景下,地方政府也有更大的动力加强征管,查漏补缺,依法依规征收该征收的税费。当然,税务部门也要同时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坚守不收“过头税费”红线。
1939年8月,周恩来在八路军驻新疆办事处听取邓发汇报后,指示把在新疆的茅盾等一批文化界人士“尽快送回延安”。1940年2月,周恩来第二次路过时,又特意嘱咐陈潭秋:“将党支部改成学委会,继续起战斗堡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