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原料药樟脑横向垄断协议”反垄断行政处罚案【最高人民法院(2023)最高法知行终30号、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苏01行初753号】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水泥协会通过组建微信群、组织聚会及行业会议等方式搭建沟通协调平台,组织并推动当地主要水泥企业就错峰生产、水泥市场情况、水泥销售价格等问题进行多次沟通交流,形成了不要价格竞争、采取保价措施的共识。涉案水泥企业基本都按照在微信群或聚会中商议的涨价时间、涨价幅度统一对水泥价格进行了调整。在涉案水泥企业达成并实施涉案横向垄断协议过程中,水泥协会以“错峰生产、维持水泥价格”为目标,积极主动谋划、组织、协调、推动达成和实施协议,对涉案垄断协议的达成和实施起到主导性作用。因此,应当认定水泥协会违反了反垄断法关于行业协会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垄断行为的规定。被诉处罚决定、被诉复议决定对水泥协会违法行为的认定具有充分的事实依据,确定的罚款金额在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幅度范围内,与水泥协会的违法行为性质、持续时间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符合过罚相当原则。故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71与小九能从最初的互拍搭档发展为挚友,很大程度上源于双方对这种“轻社交关系”背后逻辑的认同。71回忆起自己工作时的经历:那是一个人际交往需要处处谨慎的环境,社交往往带着明确的目的性,让人感到“思想负担很重”。宝贵的周末时光也常常因精力透支而难以拓展新的社交圈,只能在固有的人际关系中反复徘徊。正因如此,她对工作之外能够建立的、不附带过多期待的轻社交格外珍惜。
调查研究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夯实基层治理根基的重要举措。当前,广大党员干部对调查研究高度重视、真做真为,同时,也有个别人在基层调研中“走过场”、摆花架子,身到却心不到。比如,有的党员干部在基层调研时抱有“打卡”了事的敷衍心态,满足于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与基层干部群众拉几句家常、拍几张照片便打道回府,到头来,急难愁盼的问题没了解多少、没解决几个,看似忙忙碌碌却无所作为;有的热衷于走“经典路线”,只看“亮点”不看“痛点”,只听“想听的”不听“难听的”,自然就听不到群众的心里话,摸不清真问题。诸如此类的“走过场”式调研,使本应求真务实的调查研究变了味、走了调,流于形式,甚至还会加重基层负担,疏远党群干群关系。
站上位于门店的足部大数据采集分析仪器,只需15秒钟,就可以自动测量分析双脚的50多项数据并推荐适合的鞋款,消费者试穿下单后,数据立即传输到工厂的中控系统,门店后的智能化工厂车间即刻生产,一双鞋最快只要2小时就可以生产出来。穿上“定制鞋”后,几乎不需与脚磨合——这是记者在福建双驰科技有限公司收获的运动鞋“私人定制”体验。
总台央视记者 张歆:在今年投洽会上,一场知名民营企业对话世界500强的专题活动吸引了大量与会嘉宾的目光。无论是民营企业乘风出海,还是外资企业深耕中国,“共享市场机遇”成了这里的最强音。
【基本案情】2021年11月,湖北三某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三某新材料公司,需方)与湖北鑫某化工有限公司(简称鑫某化工公司,供方)签订购销合同,约定鑫某化工公司向三某新材料公司供应甲醛。其中第八条“竞业条款”为:“供方应对需方客户企业进行保密处理,不得出现串货现象,当供方或其代理在不知情下进入需方下游企业,限令供方在7个工作日内停止供货……”。购销合同签订后,鑫某化工公司与某节能公司签订采购合同与框架协议,约定鑫某化工公司向某节能公司供应甲醛。三某新材料公司认为,鑫某化工公司利用向三某新材料公司的客户送货的便利条件,与三某新材料公司的客户直接交易,违反“竞业条款”,遂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鑫某化工公司向三某新材料公司支付管理费50万元。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购销合同第八条属于保护客户信息的条款,并非分割市场、限制竞争的垄断条款,也无显失公平,应认定合法有效;在案事实不足以认定鑫某化工公司利用了三某新材料公司客户信息,鑫某化工公司不构成违约。据此驳回三某新材料公司的诉请。三某新材料公司不服,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