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全省夏收工作6月7日基本结束,夏粮丰收已成定局。夏播工作从5月28日大面积展开,截至6月13日,已播种面积7915.2万亩,夏播工作大头落地。初步统计,目前全省因旱不能播种面积323万亩,若未来持续无有效降水,夏播进度将会进一步放慢。
本次活动由国家民委文化宣传司、中共辽宁省委统战部、辽宁省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主办,中共沈阳市委、沈阳市人民政府,中共丹东市委、丹东市人民政府承办。活动从9月8日起至9月12日,以“中华民族一家亲·携手逐梦现代化”为主题,围绕“爱国、团结、自强、奋进”四大板块,将举办主题展览、“战火中的思政课”、“红石榴”文化艺术节、趣味采摘、民俗体验等文化活动。
二是规则体系精细化,裁判标准日趋完善,为规范市场竞争行为提供清晰指引。“水泥协会横向垄断协议”反垄断行政处罚案,明确了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垄断行为的认定标准,划定行业协会行为边界,规范行业协会依法开展行业指导和服务。“混凝土企业”横向垄断协议案,明确了横向垄断协议中受害人损失推定与损失计算规则,减轻了横向垄断协议纠纷中原告的举证负担和证明难度。“甲醛销售市场”横向垄断协议案,明确了达成并实施横向垄断协议的认定标准,便于人民法院精准识别横向垄断协议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在她看来,这背后是一种对人情债的敏锐感知。如果鼓起勇气提出请求,而朋友拍得随意或难以达到预期,不仅需求落空,还可能因强迫对方或结果不佳而心生愧疚。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五建公司与混凝土公司之间的购销合同、补充协议系在混凝土公司与江某公司实施横向垄断协议期间签订并依约履行完毕,并非在正常、公平市场竞争条件下签订和履行,五建公司承受的商砼单价上涨,正是混凝土公司实施垄断协议的结果,可以合理推定五建公司因混凝土公司实施垄断协议受到损失。关于赔偿损失数额,本案难以获得相关市场中商砼的市场竞争价格或者可替代商品的市场竞争价格,同时也没有证据显示在被诉横向垄断协议行为实施前或实施后混凝土公司存在与交易相对方通过自由市场竞争而形成的商砼价格。混凝土公司与五建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补充协议约定的商砼价格均属混凝土公司实施横向垄断协议的“固定价格”,鉴于五建公司仅就补充协议与购销合同约定的商砼单价差额主张损失,一审法院认定混凝土公司被诉横向垄断行为给五建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至少不低于以补充协议与购销合同约定的商砼单价差值90元/立方米乘以五建公司采购商砼总量5192.5立方米得到的价差总额即467325元,并无不当。混凝土公司主张商砼价格上涨全部或者部分系原材料成本上涨等非垄断因素所致,应举证证明该非垄断因素存在,或垄断因素与非垄断因素同时存在,并合理区分垄断因素与非垄断因素对该交易价格的影响程度,否则其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混凝土公司未对此进行举证,亦未区分说明垄断因素与非垄断因素的影响程度,一审法院以交易商品单价上涨幅度计算被诉横向垄断行为给五建公司造成的损失,亦无不当。故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记者查询多品牌千足金饰品价格,半个月前每克基本在1009元左右,至今已累计上涨60元。某品牌门店工作人员说,虽然金价上涨,但近期购买黄金的消费者依然不少。
虹桥品汇总经理蔡军表示,直播基地已成为“丝路电商”信息合作区的重要阵地和国际贸易中心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进博会专场直播、进口商品常态化直播等形式,直播基地让进博会“展品”高效转化为触手可及的“商品”。
据四川省政府官网介绍,四川是国家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八个区域之一,拥有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天府新区、绵阳科技城、攀西战略性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等多个重大区域创新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