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了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情节严重的行为。该条款明确规定,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主题公园能带动周边交通、酒店和商业等基础设施升级和拉动就业,形成“主题公园经济聚集区”。因此,包括主题公园在内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也被纳入中国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研究报告显示,主题公园的消费拉动系数约为1:18.8,即主题公园每收入1元可带来18.8元的综合消费。
空间赋能,老城焕发新生机。依托老城厢、五大道等历史街区保护更新,天津巧妙地将历史风貌与现代生活需求相融合。传统街区不再是静态的“博物馆”,而是融入创意工坊、主题书店、精品民宿等新业态,成为市民生活与游客体验交织的文化场域。历史空间在功能迭代中重获生机,文化记忆在当代生活中得以延续。
长芦盐商的历史,从来就不是单线条的“受压迫史”。相反,正如关文斌所指出,清政府与盐商之间既有掠夺性的剥削关系,也存在庇护性与合作性的互利关系。这一演变大致经历三个阶段:清承明制的原始积累“掠夺期”。新朝伊始,清廷保留了大部分明朝的盐务经营管理制度,即“包税制”:商人预缴盐税行盐后,获得世袭购买、运输和销售食盐的专营权。此外,初创的清廷更以附加税、纳贡、摊派等形式进行额外税收,缓解迫切的财政需要。商人处于被动应对状态(49、54-56页)。盛清的休养生息期。三藩之乱平定后,康雍乾盛世开始。此时,国家与长芦盐商的关系进入蓬勃发展期。廷清为了维系财政稳定,开始提供“发商生息”、税收减免等“恩典性”财政安排以及户部盐课奏销程序修订等制度性改善,为长芦盐商的发展带来一些机会。此时,商人以“捐输报销”等方式予以回报,甚或是通过行贿来影响国家政策,尽管这些活动多数事半功倍(57-62页)。晚清再次进入掠夺期:道光以后,清廷面对财政危机和外患压力,恢复甚至加剧了对盐商的经济压榨。首先,1810年代铜钱与银两兑换问题使得盐商难以为继。而为了支付河工海防等工程,国家亦不断增加盐价,所收钱文悉数随盐课上缴国库。而太平军和捻军等活动,更对盐斤运销带来毁灭性打击。为应对这些变化,长芦盐商通过走私、行贿等方法在夹缝中求生存(67-71页)。
在自我辩解中,卢雅琴当庭陈述,“李新辉借养老和公寓的名义,挂羊头、卖狗肉,偷梁换柱进行经济诈骗,吸收的资金并没有在夕阳红的账户上,而是投到李新辉其他的企业和项目上。公寓外的经济问题不是区级民政的责任范围。从‘三定方案’(政府机构定机构、定职能、定编制)来看,应该是金融和公安部门调度并查处的案子,并非一定要只有对公寓有监管职责的民政部门去处理,行政处理和刑事查处可以同时进行。另外,金融办也是走形式的督办,并没有向区民政移交群众反映的具体情况与联系方式,而区民政只能到公寓内了解情况,无法向整个社会面去了解情况。刑法第176条和192条并没有规定行政程序前置。”
本案中,法院认为涉案游戏道具为计算机信息系统生成,价值难以衡量,本质上属于电子数据,法律属性是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宋某因此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其非法获利72万余元,属于本罪规定的情节严重,法院据此依法作出判决。
个性化定价利用监控技术和数据收集,根据每位顾客的个人信息为其设定个别价格。AI工具可以筛选大量关于客户或竞争对手的数据,分析趋势,从而生成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价格建议。
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不仅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由之路,也为经济发展注入强大动力。近年来,中国新能源汽车、光伏、风电等绿色产业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竭动力,即是例证。在推进自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同时,中国广泛开展绿色国际合作,与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绿色能源项目合作,积极支持优质绿色技术和产品自由流通,为世界提供80%以上的光伏组件和70%的风电装备,推动全球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平均度电成本分别累计下降超过60%和80%,持续赋能全球绿色发展。联合国前副秘书长埃里克·索尔海姆认为,中国在绿色发展与绿色环保上的实践创新与全球示范效应,为世界绿色转型提供关键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