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0日举行“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十四五”时期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成就,并答记者问。
因此在不断强化税收征管的同时,应该同步适度推进税制改革,适度降低名义税率,让企业实际税负维持在一个合理水平,同时国家财政收入也并不会由此减少,进而实现良性循环。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2023)最高法知行终30号、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苏01行初753号〔黄某化工药业有限公司与某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
广州9月10日电(记者 郭军)2025年国际机场博览会期间,一场聚焦“跨境协同·生态共建”的航旅融合发展研讨会9日在广州举办。来自国内外机场、航司、文旅机构及政府部门的代表齐聚一堂,共话航旅协作,强化中澳航旅纽带,激活“航空+文旅”协同效应。
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徐青森表示,希望清华大学国学研究院立足深厚学术积淀、发扬鲜明办学特色,为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推动教育强国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五建公司与混凝土公司之间的购销合同、补充协议系在混凝土公司与江某公司实施横向垄断协议期间签订并依约履行完毕,并非在正常、公平市场竞争条件下签订和履行,五建公司承受的商砼单价上涨,正是混凝土公司实施垄断协议的结果,可以合理推定五建公司因混凝土公司实施垄断协议受到损失。关于赔偿损失数额,本案难以获得相关市场中商砼的市场竞争价格或者可替代商品的市场竞争价格,同时也没有证据显示在被诉横向垄断协议行为实施前或实施后混凝土公司存在与交易相对方通过自由市场竞争而形成的商砼价格。混凝土公司与五建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补充协议约定的商砼价格均属混凝土公司实施横向垄断协议的“固定价格”,鉴于五建公司仅就补充协议与购销合同约定的商砼单价差额主张损失,一审法院认定混凝土公司被诉横向垄断行为给五建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至少不低于以补充协议与购销合同约定的商砼单价差值90元/立方米乘以五建公司采购商砼总量5192.5立方米得到的价差总额即467325元,并无不当。混凝土公司主张商砼价格上涨全部或者部分系原材料成本上涨等非垄断因素所致,应举证证明该非垄断因素存在,或垄断因素与非垄断因素同时存在,并合理区分垄断因素与非垄断因素对该交易价格的影响程度,否则其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混凝土公司未对此进行举证,亦未区分说明垄断因素与非垄断因素的影响程度,一审法院以交易商品单价上涨幅度计算被诉横向垄断行为给五建公司造成的损失,亦无不当。故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自去年底以来,71有了更多空闲时间外出走走,但她常遇到“拍照难”的困境:身边的另一半或朋友往往对拍照缺乏兴趣,有的拍摄水平有限,有的则不愿配合。她认为,这可能是因为每个人的喜好和需求不同,但对自己而言,捕捉瞬间、留下独特印记的渴望始终鲜活而强烈。
【典型意义】本案是反垄断执法司法在原料药行业的重要实践,也是人民法院依法监督和支持反垄断行政执法,共同维护原料药市场公平竞争的典型案例。本案裁判对明晰原料药相关商品市场界定,规范原料药企业市场竞争行为,降低下游成品药生产成本,保障基本民生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