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全球治理走到新的十字路口。对于如何破解时代难题、化解风险挑战,国际上存在着两种理念、两种主张的鲜明对比。一种是迷信实力地位、本国优先,严重冲击国际规则和国际秩序,加剧世界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一种是坚持主权平等、相互尊重,践行多边主义、国际法治,开展共商共建共享的多边合作。历史和现实证明,改革完善全球治理,只有从制度和机制上打下基础,才能更有效应对时代挑战,共享发展机遇。奉行主权平等、遵守国际法治、践行多边主义、倡导以人为本、注重行动导向,全球治理倡议为加强和完善全球治理提供了系统解决方案。
【典型意义】本案是有力打击隐名设立同业公司、盗用原单位技术秘密行为的典型案例。本案裁判明晰了再次实施侵害商业秘密行为的证明责任、员工隐名设立公司侵害单位商业秘密的责任、与特定数据具有唯一对应关系的计算机软件侵权行为认定、持续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责任的时效判断等问题。本案对类案裁判具有借鉴意义。
“我父亲总是说,渔民们是英雄。他说,如果没有中国渔民,他就活不下来,也就不会有我了。全世界都应该知道,这些渔民是伟大的英雄。”
炼厂生产营运一体化优化。面向全流程计划优化、安全生产智能识别、设备预防性维修等环节,攻关新材料研发科学计算大模型,通过大小模型协同、混合建模等技术手段,减少工艺波动,降低安全事故发生概率,提升生产运营智能化水平。
中国驻英国使馆发言人13日表示,英方有关制裁是没有国际法依据的单边主义行径,中方坚决反对,已向英方提出严正交涉。英国政府罔顾国内国际民意,不断火上浇油,助长战事延绵不绝、生灵涂炭,致使和平更加遥遥无期。
【基本案情】沈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某集团)及其子公司沈阳透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透某公司)起诉称:两公司拥有离心压缩机设计、制造核心技术(包括叶轮模型基本级数据和选型软件)。沈阳斯某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某公司)及其子公司沈阳斯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某机械公司,统称两斯某公司)是孙某良、印某洋、吴某坡(统称三自然人)参与设立并控制的企业,共同实施了计算机软件侵权和技术秘密侵权行为。一审法院认为,两斯某公司实施了侵害“叶轮模型基本级数据”技术秘密行为,判决两斯某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2500万元(含维权合理开支)。最高人民法院二审查明,根据沈某集团、透某公司的举证和从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调取的证据,足以证明在两斯某公司成立之后的2008年至2011年期间,两斯某公司即以不正当手段实际获取了沈某集团、透某公司的离心压缩机设计制造图纸以及涉案软件和相关基本级数据,设计、制造了多台被诉侵权产品。当时,两斯某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对两斯某公司商业秘密侵权行为予以确认,并保证此后不再使用沈某集团的商业秘密,斯某公司也于2011年10月17日承诺停止侵权,取得沈某集团谅解,当地公安机关于2013年6月20日撤案。然而,两斯某公司基于其在先实施的侵害商业秘密行为,非法获取和使用了案涉技术秘密,并持续至今。沈某集团、透某公司根据被诉侵权产品所附8份随机资料,详细说明了被诉侵权产品的叶轮代号的命名规律及其与沈某集团、透某公司主张的技术秘密之间的对应关系。沈某集团、透某公司的反推证明能够获得与上述随机资料相同或者实质相同的性能数据。两斯某公司既不能对双方产品的命名规律一致性作出合理解释,也未能提供足以反驳的证据。
赴哈萨克斯坦出席第二届中国—中亚峰会,同中亚五国元首分别举行双边会晤。宣布“中国—中亚精神”,锚定构建命运共同体目标,推动中国同中亚国家关系更加紧密,合作更加深入,前景更加广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