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新书发布,以书籍作为“凝固的证据”,通过档案原件展示、跨国学者对话、史料数字化共享三重举措,构建不可辩驳的历史认知体系。
很多消费者都会遭遇这样的问题:拿着预包装食品查找生产日期,但是翻来覆去找不到;想要研究一下配料表,看看成分,却因为字体过小而看不清……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比如,厂商受限于预包装食品实体标签版面,为了符合法规要求,不得不缩小字体把所有相关信息列上;生产日期喷码设备定位不够精准,导致日期喷码位置比较随意;有些预包装食品厂商想利用实体标签版面较小的现实因素浑水摸鱼,误导消费者。
面对工作和学习的压力,年轻人似乎找到了自己的“解药”——演唱会。中国演出行业协会数据显示,过去一年中国大型演唱会票房突破260亿元,同比增长78.1%,观众人数超过2900万人次,同比增长45.0%。
行政复议机构审查认为,该案争议焦点在于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先缴纳罚款再办理备案的行为是否合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若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备案,备案机关有权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该案中,申请人虽超过法定申请期限申请备案,依法应受行政处罚,但该行政处罚与备案行为分属不同性质,行政处罚的执行并非办理备案的前提条件,被申请人要求其先缴纳罚款再办理备案,属于违法增设了备案条件。在行政复议调解会上,行政复议机构向被申请人释明其“先处罚、后办证”于法无据,被申请人对此表示认同,并承诺在15日内为申请人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人当场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终止。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必须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及时修改、废止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促进各类经营主体公平有序竞争,降低制度运行成本。行政机关制定“红头文件”应当有上位法依据,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坚决落实“法无授权不可为”。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许可类案件时,应当重点审查行政机关是否违法增设行政许可条件。该案中,人民法院在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过程中,发现规范性文件可能不合法,通过听取制定机关的意见等方式,推动行政机关主动修改规范性文件相关内容,不仅实质化解了该案行政争议,而且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减少不合理的事前审批事项、完善事后监管制度,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有效助推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在司法实践中落实落细党中央关于“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
后天,新疆北部、西藏东南部、苏皖北部、陕西南部、四川盆地东部和南部、云南北部以及福建东部和南部、广东中东部、台湾岛西部等地部分地区有中到大雨,其中,福建东南部、广东东部等地部分地区有暴雨或大暴雨。
除了规范适用对象,指引还聚焦于经济补偿和违约金的合理约定。新规提出了补偿金的“参考标准”,明确月补偿一般不低于离职前平均工资的30%,限制期限超一年的建议不低于50%,并且严禁企业以工资中包含补偿为由拒绝支付。在违约金方面,也要求其金额应与实际可能造成的损失相称,通常不超过补偿总额的五倍。这些细化标准增强了制度的可操作性和公平性,防止企业利用优势地位逼迫劳动者接受不合理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