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金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江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江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周金明开除党籍处分;由江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江西省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上饶市第五次党代会代表、鄱阳县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但随着税收征管能力不断强化,税收征收率不断提高,企业实际税负正在逐步接近名义税负,在当前经济形势下,企业痛感会更明显,一些企业如果不能承担可能会选择停业,这不仅影响就业,更会对宏观经济运行带来负面影响。
【基本案情】黄某化工药业有限公司(简称黄某公司)与案外人苏州优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优某公司)、江苏嘉某制药有限公司(简称嘉某公司,上述三家公司统称涉案三家公司)系被诉垄断行为发生时我国境内仅有的实际生产原料药樟脑的三家企业,其中黄某公司、优某公司生产合成樟脑,嘉某公司生产天然樟脑。某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接到涉嫌垄断的举报线索后,对涉案三家公司及相关企业展开调查,并于2021年5月31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涉案三家公司达成并实施了横向垄断协议,责令黄某公司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5%的罚款。黄某公司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复议后予以维持。黄某公司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复议决定。一审法院判决驳回黄某公司的诉讼请求。黄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9月10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0日举行“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十四五”时期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成就,并答记者问。
9月10日电 国务院台办10日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有记者提问:台湾陆委会日前称,中共方面声称主导抗战,举办九三阅兵等活动,目的是强化一中原则论述,“中共对抗战毫无贡献,只是利用战争来做大自己”。对此有何评论?
中方表示,和平行动是多边主义的重要创举,是联合国遏制冲突、塑造和平的有力工具。中方呼吁利用好和平行动独立审查,推动和平行动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并提出四点主张:一是聚焦核心授权和政治目标,使和平行动服务于明确的政治进程,并制定清晰可行的撤出战略;二是全面提升和平行动的绩效,在后勤、财务、采购等领域充分做好规划,提升资金使用效费比;三是加强和平行动伙伴关系,尊重当事国主权与主导权;四是切实保障维和人员安全,联合国全系统应该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在态势感知、侦查监测、伤员后送等领域加强能力建设,为维和人员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安全保障。对于维和人员遇袭事件,要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将肇事者绳之以法。
要解决这一问题,放松税收征管并非良策,因为这不仅涉及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渎职问题,也影响社会公平,毕竟各地税务机关征管力度不一,将影响企业公平竞争,有违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