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受高温少雨天气影响,黄河流域甘肃、内蒙古、山西、陕西、河南、山东等省(区)出现不同程度的旱情。针对流域相关省(区)旱情,黄河防总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简称黄委)第一时间分别启动抗旱四级响应和干旱防御Ⅳ级应急响应;自6月14日17时起,针对河南省启动干旱防御Ⅲ级应急响应;要求各相关单位落实落细各项抗旱保供水措施,做好旱情持续或进一步发展的应对准备。
目前,不少中央企业都设立了创投基金,目前总规模近千亿元,形成了产融结合的新模式。中央企业“AI+”专项行动落地落实,一批通用大模型、行业模型加速应用,有效赋能传统产业数智化转型,形成了产业升级的新模式。
一段时期以来,竞业限制在实践中出现了扭曲和异化倾向。不少企业滥用竞业限制,不论岗位、不论级别,都列入竞业限制范围,甚至出现“全员竞业”的极端案例。还有一些企业以保护商业秘密为名,用“天价违约金”限制劳动者再就业的区域和行业。这些做法不仅侵犯了劳动者的择业自由,还阻碍了人才的正常流动,最终损害的是整个劳动力市场的活力。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包括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检察院督促规范城市公园无障碍设施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等6件,涵盖了无障碍设施建设、无障碍信息交流和无障碍社会服务三个方面,聚焦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在无障碍和适老化环境建设方面的迫切需求,涉及交通出行、公共服务、应急救援等多种生活场景。
中国的民营经济,风雨变迁四十余载,迎来了一代新老交替的高峰期。如今,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具有新时代特质的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已经站在“C位”,挑起大梁。
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为,该案的争议焦点为被诉协议是否属于行政协议、应否履行以及某市人民政府不履行该协议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某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及其与某客运集团公司签订的相关协议,可以认定某市人民政府为实现公共管理目的,与某客运集团公司达成的进行两城城际公交化改造相关协议系行政协议。某市人民政府的协议义务可具体化为与毗邻城市协商开通两市之间的公交客运线路。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某市人民政府以取得城市公共汽(电)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作为开通城际公交线路的条件。根据交通运输部《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第七十条规定,毗邻城市开通公交线路由相关城市人民政府协商确定,此外并无其他法定限制条件,某市人民政府的行为属于在履行行政协议过程中不当增设限制条件。故在某客运集团公司履行协议相关义务并已实际投入的情况下,某市人民政府应当履行协议约定义务,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024年4月,被申请人上海市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在对申请人开设的中医诊所进行检查时,发现多项涉嫌违法的行为:一是该诊所在网络团购平台使用“2022年度某网络团购平台人气品牌”“某市健康免疫力协会会员单位”“服务300+人群”等宣传语,没有相关证据支持;二是店内会员说明中列有“禁止退卡”等规定,限制了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权利;三是店内医疗器械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经核查,被申请人认定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利用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权利、未按规定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据此,被申请人于当年9月5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申请人的三项违法行为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1万元罚款和警告。申请人对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不服,认为被申请人认定事实不清且处罚过重,遂向某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
为进一步排查全市新、改、扩建公共场所建设项目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中是否存在类似情形,泰州市检察院对全市重点公共场所建设项目进行走访,发现泰州市海陵区全民健身中心等5个项目无障碍设施建设不到位的问题。2024年8月22日,泰州市检察院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调查。泰州市检察院从市城建档案馆和市图审中心调取2022年以来公共场所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100余份,并聘请一级注册建筑师为“益心为公”志愿者,协助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参与实地踏勘调查、出具专家意见。经调查查明:泰州市海陵区全民健身中心等5个公共场所建设项目在设计时存在无障碍门、通行流线设计缺失、未设置无障碍卫生间等11处问题,不符合《通用规范》相关要求,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市图审中心未依法对无障碍设施设计内容进行审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以下简称《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相关规定,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三定”方案,市图审中心为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直属单位泰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工管中心)的内设机构,市住建局负有监督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