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泰州市检察院)在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中发现姜堰区图书馆无障碍设施设计存在的问题线索,因姜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区住建局)对辖区内无障碍设施设计具有监督管理职责,遂将线索交由姜堰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经检察监督后,区住建局督促设计单位在施工前将无障碍设施设计问题整改到位,并通过市图审中心审查。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高度重视法治和诚信建设,发挥好法治对社会治理的规范和保障作用,加强诚实守信的价值引导,提高政府诚信、企业诚信、社会诚信水平”。行政机关应当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合理行政和诚信行政,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关于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要求。在达成行政协议后应当践约守诺,不得以增设行政许可条件的方式阻却行政协议履行,更不能限制民营企业公平合理参与市场竞争。人民法院审理行政协议案件,应当从维护交易安全、保护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充分运用“穿透式审判”思维,在保障行政管理目标实现和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人民法院判决行政机关履行协议义务的同时,明确如不能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不仅促成了行政机关履行协议约定义务,实质化解行政争议,而且优化了营商环境,取得以高质量司法助力诚信政府建设的良好效果。
2024年5月,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深圳市检察院)收到“益心为公”志愿者提供的上述线索后,决定立案调查。通过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现场走访、挂号平台或电话试用、询问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等方式,查明该市大部分医疗机构存在未提供电话等多渠道预约挂号方式,线上预约挂号平台未达到无障碍设计标准,线下自助挂号取号终端设备未实现大字、语音等无障碍功能,亦未按要求为老年人、残疾人预留专门现场号源等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实施进一步便利老年人就医举措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华为政务一网通军团城市数字化业务总经理贺铮表示:“当前正处于数字化向智能化转型的浪潮,城运智能体不只是辅助,更是一个能够自主思考、自主发现、自主执行的超级助理。全国首个超大型城市运行管理智能体在武汉正式启用,具有里程碑式的示范意义——这不仅是人工智能技术与城市治理深度融合的创新实践,更为全球超大型城市的智慧化转型提供了‘武汉方案’。未来信息化的系统、数据与平台都将汇聚智能体中,只需通过对话交互,它就能主动帮助我们处置各类事务。华为将与武汉一起,携手武汉云、软通智慧、睿呈时代、奥看等生态伙伴,共同推进更多城运智能体的探索实践,进一步推动城市治理向深度智能化迈进。”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福建省检察院)依托与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省残联)等部门建立的协作机制,在联合开展无障碍信息交流专题调研中发现该案线索,于2024年9月23日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经调查核实,全省有71家120医疗急救中心,仅石狮、晋江等8家医疗急救中心具备文字信息呼救功能,其余63家医疗急救中心的紧急呼叫系统无障碍功能建设不够完善,仅能接收电话呼救,不具备文字信息报送和文字呼救功能,听力、言语残疾人合法权益未能得到平等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的相关规定,以及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卫生健康委)权责清单,省卫生健康委对全省医疗急救中心的无障碍呼救功能建设负有监管职责。
针对目前的旱情,河南省水利厅于6月14日17时将水旱灾害防御(抗旱)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并密切监视雨情、水情、旱情,科学精准调度水利工程,加强灌溉用水管理,细化落实各项供水保障措施,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最大程度减轻干旱灾害损失。
一、二审法院判决驳回某房地产公司的诉讼请求,某房地产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认为,依法征收集体土地并支付补偿费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法定义务。某房地产公司系在集体土地经征收转为国有土地后,通过公开“招拍挂”方式取得案涉国有土地使用权。因征收补偿争议未能妥善解决,某市人民政府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同意某房地产公司与被征地群众签订增加补偿费用的调解协议。某房地产公司依约履行调解协议后,某市人民政府未能履行其承诺的另行协议出让40亩土地及对某房地产公司案涉损失给予容积率、配套费等优惠或补偿的行政允诺。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行政机关应当守信践诺,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民营经济促进法第七十条规定,判决撤销一、二审判决,根据案涉损失形成的背景、原因、双方责任大小并结合案涉房地产项目的利润等因素,判令某市人民政府、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向某房地产公司支付841万余元,逾期支付的自逾期支付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相应贷款利率计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