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0日)上午,在马来西亚吉隆坡召开的国际灌排委员会第76届国际执行理事会会议上,2025年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名录正式公布,我国申报的云南元阳哈尼梯田、江苏句容赤山湖灌溉工程、四川彭州湔江堰、北京门头沟永定河古渠灌溉工程全部成功入选。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某行政审批局、某市大数据中心在该市共享电单车领域设定特许经营权,并将之授予某市交某智慧城市开发有限公司,实际上是设定和授予共享电单车特许经营权,构成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限定交易,缺乏合法性和合理性,且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构成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五建公司与混凝土公司之间的购销合同、补充协议系在混凝土公司与江某公司实施横向垄断协议期间签订并依约履行完毕,并非在正常、公平市场竞争条件下签订和履行,五建公司承受的商砼单价上涨,正是混凝土公司实施垄断协议的结果,可以合理推定五建公司因混凝土公司实施垄断协议受到损失。关于赔偿损失数额,本案难以获得相关市场中商砼的市场竞争价格或者可替代商品的市场竞争价格,同时也没有证据显示在被诉横向垄断协议行为实施前或实施后混凝土公司存在与交易相对方通过自由市场竞争而形成的商砼价格。混凝土公司与五建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补充协议约定的商砼价格均属混凝土公司实施横向垄断协议的“固定价格”,鉴于五建公司仅就补充协议与购销合同约定的商砼单价差额主张损失,一审法院认定混凝土公司被诉横向垄断行为给五建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至少不低于以补充协议与购销合同约定的商砼单价差值90元/立方米乘以五建公司采购商砼总量5192.5立方米得到的价差总额即467325元,并无不当。混凝土公司主张商砼价格上涨全部或者部分系原材料成本上涨等非垄断因素所致,应举证证明该非垄断因素存在,或垄断因素与非垄断因素同时存在,并合理区分垄断因素与非垄断因素对该交易价格的影响程度,否则其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混凝土公司未对此进行举证,亦未区分说明垄断因素与非垄断因素的影响程度,一审法院以交易商品单价上涨幅度计算被诉横向垄断行为给五建公司造成的损失,亦无不当。故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CPI同比由平转降,主要是上年同期对比基数走高叠加本月食品价格涨幅低于季节性水平所致。从翘尾看,上年价格变动对本月CPI同比的翘尾影响约为-0.9个百分点,下拉影响比上月扩大0.4个百分点;从新涨价看,本月CPI环比持平,低于季节性水平约0.3个百分点。二者共同导致CPI同比走低。分类别看,主要是食品价格较低。本月食品价格环比上涨0.5%,涨幅低于季节性水平约1.1个百分点,其中猪肉、鸡蛋、鲜果价格变动均弱于季节性。食品价格同比下降4.3%,降幅比上月扩大2.7个百分点,对CPI同比的下拉影响比上月增加约0.51个百分点,高于CPI同比降幅。其中,猪肉、鲜菜和鸡蛋价格同比分别下降16.1%、15.2%和14.2%,降幅比上月分别扩大6.6个、7.6个和1.3个百分点,鲜果价格同比由上月上涨2.8%转为下降3.7%,上述四项对CPI同比的下拉影响比上月增加约0.47个百分点。非食品价格上涨0.5%,涨幅连续第3个月扩大,影响CPI同比上涨约0.43个百分点。
在“全美华裔青少年协会”的组织下,14岁的高一学生王冠鸿与当地华裔青少年一同观看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阅兵活动,并被其深深地震撼。“士兵的步伐整齐划一,口号铿锵有力,让我内心十分震撼。”他感叹道。王冠鸿今年回国时参观了河北博物院,里面展示的中华民族顽强不屈的历史让他印象深刻。“中国人挖地道、埋地雷,在艰苦卓绝的环境中不屈抗争,我为中国人的英勇精神感到自豪。”他说。
【基本案情】某省水泥协会(简称水泥协会)系经批准成立的行业协会。2019年5月,某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有关水泥协会组织本行业企业联合涨价的举报。某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后于2022年6月28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水泥协会违反反垄断法相关规定,组织推动某省某区域13家水泥企业多次达成统一上涨水泥产品价格的垄断协议,并协调涉案企业实施。故某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水泥协会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万元。水泥协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复议后予以维持。水泥协会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复议决定。一审法院判决驳回水泥协会的诉讼请求。水泥协会不服,提起上诉。
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中,燃料动力类价格下降9.7%,化工原料类价格下降6.2%,黑色金属材料类和农副产品类价格均下降5.6%,建筑材料及非金属类价格下降4.7%,纺织原料类价格下降2.0%;有色金属材料及电线类价格上涨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