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报修
有问题 必受理
服务流程
拨打电话
线上联系客服
信息加密
安排师傅
最快30分钟
快速响应
上门服务
安心保障

鑫霸克保险柜全国400售后服务电话-24小时全天响应故障报修

发布时间:


鑫霸克保险柜统一预约尊享中心

















鑫霸克保险柜全国400售后服务电话-24小时全天响应故障报修:(1)400-1865-909
















鑫霸克保险柜400客服24h快速热线:(2)400-1865-909
















鑫霸克保险柜服全国热线专业维修
















鑫霸克保险柜透明报价,拒绝隐形消费:在家电维修过程中,我们坚持透明报价原则,服务前明确告知维修项目及费用,无任何隐形消费。让您对每一次服务都明明白白,消费更安心。




























维修服务投诉处理: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对于客户投诉,承诺快速响应并妥善处理。
















鑫霸克保险柜服务热线电话24小时客服
















鑫霸克保险柜400客服电话是多少:
















西安市高陵区、安康市石泉县、济南市历下区、重庆市城口县、佳木斯市前进区
















忻州市五台县、德州市庆云县、凉山越西县、忻州市原平市、宝鸡市金台区、大理大理市、玉树囊谦县、绵阳市涪城区、宿迁市泗阳县、丽水市缙云县
















吉林市磐石市、池州市贵池区、东莞市望牛墩镇、白银市平川区、邵阳市武冈市、辽阳市辽阳县
















三门峡市卢氏县、忻州市静乐县、十堰市茅箭区、甘孜新龙县、通化市东昌区、惠州市惠阳区、甘孜理塘县  兰州市红古区、鸡西市城子河区、清远市佛冈县、四平市梨树县、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辽阳市文圣区、雅安市宝兴县
















马鞍山市含山县、海南同德县、广安市岳池县、济宁市微山县、清远市清城区、通化市通化县、景德镇市昌江区
















赣州市寻乌县、三明市沙县区、韶关市始兴县、中山市南朗镇、邵阳市隆回县、安阳市汤阴县、温州市苍南县、大庆市萨尔图区
















大连市庄河市、淮南市大通区、内蒙古乌海市海南区、南京市栖霞区、济南市钢城区、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市、乐山市金口河区、绵阳市江油市、昭通市盐津县




清远市英德市、内江市东兴区、九江市浔阳区、东莞市桥头镇、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  新乡市延津县、开封市通许县、阳江市阳春市、临沂市临沭县、开封市鼓楼区、青岛市黄岛区
















金昌市金川区、焦作市山阳区、广西玉林市陆川县、黄南河南蒙古族自治县、红河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内蒙古包头市固阳县、梅州市蕉岭县




怀化市沅陵县、开封市杞县、吉林市龙潭区、菏泽市牡丹区、青岛市崂山区




铜川市印台区、南平市光泽县、万宁市和乐镇、烟台市栖霞市、晋城市城区
















武汉市江夏区、凉山布拖县、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长沙市望城区、九江市濂溪区
















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云浮市云城区、凉山会东县、济宁市嘉祥县、泸州市古蔺县、成都市龙泉驿区、西安市灞桥区

  中新网6月30日电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6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发布关于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税收抵免政策的公告。其中提到,境外投资者以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在2025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期间用于境内直接投资符合条件的,可按照投资额的10%抵免境外投资者当年的应纳税额,当年不足抵免的准予向以后结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外国政府订立的税收协定中关于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适用税率低于10%的,按照协定税率执行。

  原文如下: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2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就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告如下:

  一、境外投资者以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在2025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期间用于境内直接投资符合条件的,可按照投资额的10%抵免境外投资者当年的应纳税额,当年不足抵免的准予向以后结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外国政府订立的税收协定中关于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适用税率低于10%的,按照协定税率执行。

  二、本公告所称境外投资者以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用于境内直接投资符合条件,是指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境外投资者分得的利润属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向投资者实际分配的留存收益而形成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二)境外投资者以分得利润进行的境内直接投资,包括境外投资者以分得利润进行的增资、新建、股权收购等权益性投资,但不包括新增、转增、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符合条件的战略投资除外)。具体是指:

  1.新增或转增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实收资本或者资本公积;

  2.在中国境内投资新建居民企业;

  3.从非关联方收购中国境内居民企业股权。

  境外投资者采取上述投资方式所投资的居民企业统称为被投资企业。

  (三)在境外投资者境内再投资期限内,被投资企业从事的产业属于《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所列的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四)境外投资者境内再投资需连续持有至少5年(60个月)以上。

  (五)境外投资者用于境内直接投资的利润以现金形式支付的,相关款项从利润分配企业的账户直接转入被投资企业或股权转让方账户,在直接投资前不得在境内外其他账户周转;境外投资者用于境内直接投资的利润以实物、有价证券等非现金形式支付的,相关资产所有权直接从利润分配企业转入被投资企业或股权转让方,在直接投资前不得由其他企业、个人代为持有或临时持有。

  三、本公告所称境外投资者可抵免的应纳税额,是指境外投资者从利润分配企业自利润分配再投资之日以后取得的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股息红利、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四、符合本公告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应按照税收管理要求向利润分配企业提供其符合政策条件的资料。利润分配企业根据境外投资者提供的资料可暂不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扣缴该再投资利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并在向境外投资者支付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股息红利、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减境外投资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五、境外投资者在投资满5年(60个月)后收回享受税收抵免政策的全部或部分直接投资的,其收回投资对应的境内居民企业分配利润,应在收回投资后7日内向利润分配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补缴递延的税款,再投资税收抵免结转余额可抵减其应纳税款。

  境外投资者在投资不满5年(60个月)时收回享受税收抵免政策的全部或部分直接投资的,其收回投资对应的境内居民企业分配利润视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税收优惠条件,境外投资者除按前款规定补缴递延的税款外,还应按比例减少境外投资者可享受的税收抵免额度。如境外投资者已使用税收抵免额度超过调整后抵免额度的,境外投资者应在收回投资后7日内补缴超出部分税款。

  境外投资者收回的直接投资中包含已享受和未享受税收抵免政策的直接投资的,视为先行处置已享受税收抵免政策的投资。

  六、符合本公告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应通过被投资企业经由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外商投资综合管理应用)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报送境外投资者名称、国别,被投资企业与利润分配企业名称及所在地,再投资时间、行业领域和金额等信息及相关凭证。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比对核实,并提交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确认符合条件后,向被投资企业出具包含上述信息的带有全国唯一编码的《利润再投资情况表》等材料。被投资企业将相关材料提交境外投资者。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汇总上述信息后,于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供同级财政、税务部门,并向商务部报告。

  享受税收抵免政策的境外投资者收回投资,应通过被投资企业经由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外商投资综合管理应用)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报送境外投资者名称、国别,被投资企业与利润分配企业名称及所在地,收回投资的时间、行业领域和金额等信息。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比对核实,并提交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确认。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汇总上述信息后,于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供同级财政、税务部门,并向商务部报告。

  七、境外投资者享受本公告规定的税收抵免政策后,被投资企业发生重组符合特殊性重组条件,并已按照特殊性重组进行税务处理的,可继续享受税收抵免政策。

  八、各级商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加强对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再投资的跟踪管理,对于境外投资者已享受本公告规定的税收抵免政策但在后续管理中发现其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及时向税务部门反馈相关情况,并配合税务部门追缴税款,税款延迟缴纳期限自享受税收抵免政策之日起计算。

  九、本公告所称“境外投资者”,是指适用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非居民企业;本公告所称“中国境内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居民企业。

  十、本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8年12月31日。境外投资者享受本公告规定的税收抵免政策在2028年12月31日后仍有抵免余额的,可继续享受至抵免余额为零为止。境外投资者在2025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发生的符合本公告条件的投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申请追补享受税收抵免政策,相应税收抵免额度可用于抵减本公告发布之日后产生的符合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应纳税额;2025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投资不得追溯享受。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2025年6月27日 【编辑:张燕玲】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