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运动轨迹、调整核心参数、完成装配调试……” 近日,在宇通客车中牟研发中心 —— 河南省 “双师型” 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内,一场紧张的工业机器人与数控技术实战演练正火热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某行政审批局、某市大数据中心在该市共享电单车领域设定特许经营权,并将之授予某市交某智慧城市开发有限公司,实际上是设定和授予共享电单车特许经营权,构成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限定交易,缺乏合法性和合理性,且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构成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采埃孚中国总裁 汪润怡:我们在中国市场不断开拓,同时中国的企业家也是要走出去的。我们现在不光是和中国企业在中国进行合作,未来我们也会带动更多的中国企业与我们在欧洲和北美的同事们一起合作。
门头沟永定河古渠灌溉工程位于北京市门头沟区,由五条古渠及周边古泉、古井共同组成。古渠依托永定河弯道地形取水,巧妙避洪防淤,体现了化害为利的人水和谐智慧。
1.假冒仿冒新闻单位。新浪微博账号“黑龙江新闻观察网”“互联网新闻网”、微信视频号“直播忻州”、百度百家号“上游皖观察”、今日头条号“时代之声”等1200余个账号,在名称、头像、简介等账号信息中使用与新闻单位相同或相似内容,违规发布新闻信息。相关账号已被依法依约关闭或禁言。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五建公司与混凝土公司之间的购销合同、补充协议系在混凝土公司与江某公司实施横向垄断协议期间签订并依约履行完毕,并非在正常、公平市场竞争条件下签订和履行,五建公司承受的商砼单价上涨,正是混凝土公司实施垄断协议的结果,可以合理推定五建公司因混凝土公司实施垄断协议受到损失。关于赔偿损失数额,本案难以获得相关市场中商砼的市场竞争价格或者可替代商品的市场竞争价格,同时也没有证据显示在被诉横向垄断协议行为实施前或实施后混凝土公司存在与交易相对方通过自由市场竞争而形成的商砼价格。混凝土公司与五建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补充协议约定的商砼价格均属混凝土公司实施横向垄断协议的“固定价格”,鉴于五建公司仅就补充协议与购销合同约定的商砼单价差额主张损失,一审法院认定混凝土公司被诉横向垄断行为给五建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至少不低于以补充协议与购销合同约定的商砼单价差值90元/立方米乘以五建公司采购商砼总量5192.5立方米得到的价差总额即467325元,并无不当。混凝土公司主张商砼价格上涨全部或者部分系原材料成本上涨等非垄断因素所致,应举证证明该非垄断因素存在,或垄断因素与非垄断因素同时存在,并合理区分垄断因素与非垄断因素对该交易价格的影响程度,否则其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混凝土公司未对此进行举证,亦未区分说明垄断因素与非垄断因素的影响程度,一审法院以交易商品单价上涨幅度计算被诉横向垄断行为给五建公司造成的损失,亦无不当。故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届服贸会将举办13场主题论坛、82场专题论坛、81场洽谈推介活动,260余位境内外部长级嘉宾、国际机构负责人等重量级嘉宾将参会交流研讨;发布《中国服务贸易发展报告》等权威报告,引领行业发展。
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名录自2014年设立,目前世界灌溉工程遗产总数量已达到200项。至此,中国的世界灌溉工程遗产总数已达4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