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意义】本案是反垄断执法司法在原料药行业的重要实践,也是人民法院依法监督和支持反垄断行政执法,共同维护原料药市场公平竞争的典型案例。本案裁判对明晰原料药相关商品市场界定,规范原料药企业市场竞争行为,降低下游成品药生产成本,保障基本民生具有积极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天然樟脑与合成樟脑在用途、质量检测、销售渠道等方面基本相同,对于下游成品药生产企业而言两者可以无差别替代,需求替代性强,涉案三家公司系在国内原料药樟脑市场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优某公司停止生产原料药樟脑后,委托黄某公司为其生产工业级合成樟脑,并约定优某公司协助黄某公司开拓原料药樟脑市场,扩大市场占有率,双方还将工业级合成樟脑的委托加工条件与原料药樟脑的市场价格挂钩,可以认定黄某公司与优某公司达成并实施了分割销售市场、固定商品价格的横向垄断协议。此外,涉案三家公司还通过会面、微信、电话等行为,将彼此协商的价格作为向成品药生产企业的报价基础,使下游企业接受经过协商干预的价格,可以认定涉案三家公司达成并实施了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横向垄断协议。黄某公司、优某公司实施分割销售市场、固定商品价格的行为与涉案三家公司实施价格协同行为存在重叠,消除价格竞争的反竞争效果叠加,严重损害下游成品药生产企业及终端消费者的利益。黄某公司从垄断行为中受益明显,且在某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过程中,黄某公司曾多次出现拖延调查程序和不真实陈述的情况,某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5%的罚款,在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幅度范围内,罚款比例与黄某公司实施的垄断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以及配合调查情况等裁量因素相适应,符合过罚相当原则。被诉行政处罚决定、被诉行政复议决定对黄某公司达成并实施垄断行为的认定并无不当,确定的罚款比例合法适当。故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2023)最高法知行终30号、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苏01行初753号〔黄某化工药业有限公司与某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
不过,在她看来,友谊的流失并不能完全归因于利益冲突,更是人生轨迹分化的必然结果。“不是像电影《小时代》那样充满戏剧性的决裂,而是大家走着走着就发现方向不同了。”当有人步入婚姻,有人为人父母,有人继续学术深造,曾经的陪伴者便自然淡出。面对这种渐行渐远的关系,索菲亚已学会把不舍与遗憾转化为感激:“感激她曾在那段旅程中出现。”
纪宁说:“欧美国家的网球市场已逐渐进入饱和阶段,中国被认为可能带来新的爆发性增长点。”他认为,在中国这个网球新兴市场,应更充分地挖掘体育明星的商业价值。“这有利于全面释放中国体育经济的增长潜力。”
做“大先生”要树大德。所谓大德,是行为世范的道德情操。“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是教师应该对标的职业准则,也是立德树人的必要条件。教师是学生灵魂的工程师,是学生的榜样和引路人;“大先生”更追求一言一行,为世人标杆。古往今来,从孔子到陶行知先生再到“人民教育家”于漪,无不强调道德的重要性。为学、为事、为人,应怀敬畏、思师德,向“大先生”靠近一步。
泉州市侨联党组书记、主席温锦辉表示,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中,泉州籍华侨心系祖国,情牵桑梓,始终与祖国和家乡人民血脉相连、休戚与共。在中华民族面临生死存亡的危急关头,以陈嘉庚先生为代表的南洋华侨,高举抗日救亡旗帜,成立了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南侨总会,极大促进了南洋华侨的团结。在南侨总会的领导下,南洋侨胞积极响应号召,毁家纾难,踊跃捐输,组织南侨机工回国服务,以空前的爱国热忱和巨大的牺牲,有力支援祖国抗战伟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