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新告诉记者,1949年,一百多万人从大陆来到台湾,带来各个地方不同菜式,这些来自天南海北的家乡菜融合、发展,演变为“眷村菜”。对于当时很多人来说,“眷村菜”就是“妈妈的味道”,寄托着乡愁。
反观乌鲁木齐,偏居西北一隅的位置,为向西开放提供了便利。李瀚明指出,与乌鲁木齐类似的其实是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两座城市都位于亚欧航路的中间点。利用空客A321XLR这样的远程窄体机,阿拉木图成功开航伦敦。在国内,乌鲁木齐是唯一一个用窄体机能直飞欧洲的航空枢纽。
像旷良文一样从全国各地汇聚到才村的交易员已超万人。他们远离金融中心的高楼大厦,隐入这座洱海湖畔的白族村落。白天在K线战场运筹帷幄,早晚则沉浸于苍山洱海间的“诗与远方”。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天然樟脑与合成樟脑在用途、质量检测、销售渠道等方面基本相同,对于下游成品药生产企业而言两者可以无差别替代,需求替代性强,涉案三家公司系在国内原料药樟脑市场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优某公司停止生产原料药樟脑后,委托黄某公司为其生产工业级合成樟脑,并约定优某公司协助黄某公司开拓原料药樟脑市场,扩大市场占有率,双方还将工业级合成樟脑的委托加工条件与原料药樟脑的市场价格挂钩,可以认定黄某公司与优某公司达成并实施了分割销售市场、固定商品价格的横向垄断协议。此外,涉案三家公司还通过会面、微信、电话等行为,将彼此协商的价格作为向成品药生产企业的报价基础,使下游企业接受经过协商干预的价格,可以认定涉案三家公司达成并实施了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横向垄断协议。黄某公司、优某公司实施分割销售市场、固定商品价格的行为与涉案三家公司实施价格协同行为存在重叠,消除价格竞争的反竞争效果叠加,严重损害下游成品药生产企业及终端消费者的利益。黄某公司从垄断行为中受益明显,且在某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过程中,黄某公司曾多次出现拖延调查程序和不真实陈述的情况,某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5%的罚款,在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幅度范围内,罚款比例与黄某公司实施的垄断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以及配合调查情况等裁量因素相适应,符合过罚相当原则。被诉行政处罚决定、被诉行政复议决定对黄某公司达成并实施垄断行为的认定并无不当,确定的罚款比例合法适当。故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于是,很多时候同为i人的她选择沉默退缩:“我可能会提一次,但如果对方拍得很随意,或者效果让我不满意,那我就不会再开口。因为这无异于把不擅长的任务强加给别人,何必互相为难。”
培训现场,青年教师赵静雯说,这种“车间课堂化、课堂车间化”的模式,让自己受益匪浅。她要把企业的生产标准、机器人应用案例转化为教学项目,真正做到“把车间搬进课堂”。
值得强调的是,司法裁判过程中,判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不是只看双方有没有签合同或是所签合同的名称,也不是只看在不在试用期、工资由个人发放还是单位发放等表面现象,而是关键看三个因素:一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是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是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工作的组成部分。如果该员工与公司之间符合前述判断劳动关系的三个因素,即便劳动者处于试用期,或是双方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又或者劳动者是被公司中的个人雇佣,也仍然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