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审法院判决驳回某房地产公司的诉讼请求,某房地产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认为,依法征收集体土地并支付补偿费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法定义务。某房地产公司系在集体土地经征收转为国有土地后,通过公开“招拍挂”方式取得案涉国有土地使用权。因征收补偿争议未能妥善解决,某市人民政府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同意某房地产公司与被征地群众签订增加补偿费用的调解协议。某房地产公司依约履行调解协议后,某市人民政府未能履行其承诺的另行协议出让40亩土地及对某房地产公司案涉损失给予容积率、配套费等优惠或补偿的行政允诺。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行政机关应当守信践诺,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民营经济促进法第七十条规定,判决撤销一、二审判决,根据案涉损失形成的背景、原因、双方责任大小并结合案涉房地产项目的利润等因素,判令某市人民政府、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向某房地产公司支付841万余元,逾期支付的自逾期支付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相应贷款利率计付利息。
针对全省大部分120医疗急救中心无法满足听力、言语残疾人呼救需求问题,检察机关加强与残联组织协作配合,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卫生健康部门依法全面履职,在短期内建成覆盖全省的医疗急救无障碍呼救功能系统,有效保障听力、言语残疾人医疗急救无障碍自主呼救需求。
中央企业的创新实力取得了长足进步,研发经费连续三年超过万亿元,投入强度从2.6%提升到2.8%,参与了全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攻关,打造了97个原创技术策源地,组建了23个创新联合体。
市交通委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并立即组织整改,推动吴淞口国际邮轮港等14个码头于2024年8月底完成无障碍提升改造,整改点位50处,并对改造难度大的码头采取“一站式”帮扶服务等替代性措施。印发《关于开展本市港口客运站及客运船舶无障碍设施专项整改工作的通知》,对全市61个港口客运站进行全面摸排,发现并整改无障碍设施问题37处。同时,市交通委结合行业与区域特点,开展港口客运站无障碍地方标准制定工作。
对此,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张玉卓介绍,中央企业是科技创新的国家队,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国资央企把科技创新作为头号任务,全面践行新型举国体制,以更大的力度集聚创新要素、完善创新体系、激发创新活力,取得了积极进展和重要成效。成果可以从“强”“高”“优”三个方面来概括: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高度重视法治和诚信建设,发挥好法治对社会治理的规范和保障作用,加强诚实守信的价值引导,提高政府诚信、企业诚信、社会诚信水平”。行政机关应当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合理行政和诚信行政,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关于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要求。在达成行政协议后应当践约守诺,不得以增设行政许可条件的方式阻却行政协议履行,更不能限制民营企业公平合理参与市场竞争。人民法院审理行政协议案件,应当从维护交易安全、保护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充分运用“穿透式审判”思维,在保障行政管理目标实现和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人民法院判决行政机关履行协议义务的同时,明确如不能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不仅促成了行政机关履行协议约定义务,实质化解行政争议,而且优化了营商环境,取得以高质量司法助力诚信政府建设的良好效果。
2024年12月26日,泰州市检察院与市住建局召开圆桌会议,对接、跟进整改情况。双方一致认为,为减少设计违法行为发生、避免审查遗漏,在压实图审机构审查职责的同时可优化工作机制,鼓励设计单位在施工图设计时编制无障碍专篇,图审机构对无障碍设计专篇专审。2025年1月13日,市住建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通知》,组织全市图审机构工作人员学习,强化无障碍设施设计审查意识。1月20日,市住建局印发《泰州市地方特色建设工程设计指南——建筑无障碍设计专篇》,指导设计单位按规定格式完善无障碍设计,图审机构审查人员对无障碍设计专篇专审。2月,泰州某研发楼施工项目编制报送全市首个无障碍设计专篇,市图审中心依规专审后出具合格证,工作机制得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