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唱会上求婚很浪漫?对于这届年轻人来说,大错特错!除了演唱会本身,观众行为也让年轻人感到“忧”。调查发现,年轻人最无法忍受的观众行为是道具遮挡视线、大声说话和随意走动。而且,演唱会现场求婚也成为了一些人讨厌的行为。这些行为虽然看似是个人的自由,但却影响了其他观众的观演体验。
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为,该案的争议焦点是某矿业公司的损失是否属于合法权益以及某县人民政府是否应当予以补偿。因水源保护区的调整导致采矿许可证所涉矿区与水源保护区重叠,行政机关不再为已取得采矿许可证的企业申报采矿许可证延续的,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损失应当获得合理补偿。关于合法权益损失的范围、项目及数额,需综合考虑矿业权人已取得行政许可的事实、行政许可不予延续的原因以及矿业权人合法权益的具体内容等因素,以实际损失为限,一般不包括预期收益等间接损失。故人民法院判决某县人民政府对某矿业公司的实际损失,包括采矿权价款、矿山建设投入成本等在内的583万余元及利息予以补偿。
国际移民组织16日在社交平台上公布了该消息,并表示已向24名幸存者提供了医疗支持。该组织说:“需要采取紧急行动来结束此类海上悲剧。”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是忽视、放弃传统产业”“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也能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传统制造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的现代产业体系发展,助推落后产能置换,是提高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的重要举措,是促进生产力发展、加快建设制造强国的必然选择。在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行政机关应当充分保护民营企业的信赖利益。行政法上的“信赖利益保护原则”要求,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或者行政允诺后,相对人基于对行政机关的信任,对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处分,该合法权益应当受到保护。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充分关注民营企业核心需求,立足区域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之大局,主动担当作为,以出具协调化解建议函的方式提出具体的实质化解方案,既为行政机关“不敢调”消除顾虑,又切实保护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政府公信力。该案充分彰显了行政审判在监督行政机关践约守诺、助力民营企业绿色新生、发展新质生产力中的重要作用。
在本项研究中,论文共同通讯作者、中国西安交通大学博士毕业生文馨、申胜平教授和西班牙加泰罗尼亚纳米科技研究所古斯陶·卡塔兰(Gustau Catalan)教授等合作发现,以不同浓度一起冷冻盐和水,盐冰产生的挠曲电效应系数会随着盐度增加而提升。具体而言,含盐量25%(按重量计)的冰体,能达到每米1-10微库伦的电效应,比纯水冰高1000倍,比纯盐高百万倍。他们证明,“挠曲电效应”的增强是由于冰晶体完全融化前盐会聚集在内部的晶粒界面处。当冰体弯曲时,盐水从受压侧流向受拉表面,从而产生电荷。
吉林省某市人民政府为落实上级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之间沟通融合、对毗邻城市之间客运班线实施公交化改造的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明确由相关部门推进某客运公司改制工作。为此,某市人民政府与某客运集团公司签订协议,约定为实行两城线路城际公交化,由某客运集团公司收购某客运公司的整体资产并承担债务。协议签订后,某客运集团公司成立某公交公司及某市分公司,某公交公司进行了降票价、更换车辆等公交化改造工作并实际运营。2018年,某交通运输局为落实前述会议纪要,牵头推进两市之间城际公交化改造工作,就线路开通问题征求意见,毗邻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同意开通线路,但某市人民政府拒绝开通。在此后协议履行中,某市人民政府以某公交公司需取得公交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作为开通线路的条件。2019年,某公交公司某市分公司向该市交通运输管理所申请城市公共汽(电)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未获许可。某客运集团公司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某市人民政府履行协议约定义务并承担因迟延履行造成的损失。
打好秋粮生产保卫战,贵在“储”字,以安全仓储守住丰收成果。秋粮收获后,科学存储是避免产后损失、保障粮食品质的关键环节,也是秋粮生产保卫战的“最后一公里”。各地须加快完善仓储基础设施,一方面,推进高标准粮仓建设,推广低温储粮、气调储粮等绿色储粮技术,在东北地区推广玉米“四散化”(散装、散运、散卸、散储)存储模式,降低粮食霉变、虫蛀风险,保持秋粮新鲜度;另一方面,针对农户分散存储的特点,开展“科学储粮进农家”活动,对标准化储粮装具给予适当补贴,指导农户采用自然通风干燥、密闭防潮等实用技术,解决小农户储粮难题。同时,强化粮食存储监管,建立秋粮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强对收购、存储环节的粮食质量检测,严厉打击压级压价、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保障种粮农户收益。
2024年3月4日,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省残联)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陕西省检察院)移送本案线索。根据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利用财政资金建立的App无障碍改造涉及职能部门较多,陕西省检察院于4月2日以事立案。为查明案件事实,陕西省检察院委托省残联邀请第三方机构对相关App进行测评,并邀请视力残疾人代表进行使用体验,确认陕西社会保险、陕西医保App不符合国家信息无障碍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相关规定和国家标准《信息技术 互联网内容无障碍可访问性技术要求与测试方法》(GB/T37668-2019),经调取相关职能部门“三定”方案查明,陕西省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省社保局)、陕西省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省医保局)分别为陕西社会保险、陕西医保App的管理单位,陕西省通信管理局(以下简称省通管局)为App无障碍工作的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