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实施预包装食品数字标签有关事项的公告》。数字标签的应用,标志着我国预包装食品标签管理迈入数字化新阶段。
陈旭指出,以色列对卡塔尔发动袭击,公然侵犯卡塔尔领土主权和国家安全,违反国际法和《联合国宪章》,破坏和平努力,中方对此坚决反对和强烈谴责。尊重他国领土和主权完整是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但以色列对此视若无睹,动辄对周边国家开展军事行动。卡塔尔是加沙停火谈判的重要斡旋方,为推动停火、恢复和平作出了大量努力,得到国际社会高度肯定,以方行为是对停火谈判的蓄意破坏。
“强”主要是体现在创新实力明显增强。“十四五”以来,中央企业持续加大投入力度,有效汇聚内外部创新资源,科技创新的“硬实力”明显提升。从研发投入看,中央企业研发经费年均增长6.5%,已经连续三年每年投入超过1万亿元,去年达到1.1万亿元。其中,基础研究投入占比是8.8%,这样去年就有接近1000亿元投入了基础研究。从科研平台看,累计建设了国家级研发平台474个,打造了国家技术创新中心8个,中央企业牵头的全国重点实验室有91个实现重组入列,这占全国的1/6。从科技人才看,中央企业拥有研发人员144万人、占全国的1/5,中央企业还拥有两院院士219名,人才支撑更加有力。
布局结构不断优化,6组10家企业实施战略性重组,9家新的中央企业组建成立,邮轮运营等领域的专业化整合扎实开展,有效提高了国有资本的配置和运行效率。管理运营机制持续健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完善,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董事会建设加快推进,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全面推行。国资监管更加有力,“一企一策”考核全面实施,出台相关措施有效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智能化穿透式监管不断强化,国资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增强。
资质许可是经营主体进入特定行业、开展相关业务的“准入凭证”,是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通行证”,关乎企业的存续与发展。民营经济促进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照法定权限,在制定、实施资质许可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时,应平等对待民营经济组织。该案中,行政复议机构认定被申请人作出的《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等文书未依法送达,侵犯企业知情权、陈述申辩权,案涉撤回资质行为存在重大程序违法,这一判定明确了行政机关必须依法保障企业程序权利,不能因程序疏漏剥夺企业整改机会,充分体现了民营经济促进法规定的平等保护原则。行政复议机构未局限于“就案办案”,而是通过面对面沟通、政策释明、推动自我纠错等方式,既纠正了违法的行政行为,又指导103家企业通过整改满足许可条件,实现了“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同时,行政复议机构进一步制发行政复议风险提示函、意见书,督促被申请人健全许可工作规范、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建立许可申报咨询热线、编制申报指引等长效机制,从源头上规范涉企审批与监管,实现了从“纠正一个案件”到“规范一类行为”的治理升级。
第三,注重行动导向。联大授权工作组就改进授权制定、执行和审查,确定原则和后续行动。原则不能脱离行动,只有将原则具象化,形成可操作的行动举措,才能真正落地,取得实效。
阿拉木图人口近200万人,民航吞吐量规模在1000万人次;乌鲁木齐人口超过400万人,民航吞吐量规模在2700万人次。“新疆人均乘机次数更多,但乌鲁木齐国际旅客吞吐量不到阿拉木图的十分之一,国际货邮吞吐量更是阿拉木图的零头。” 李瀚明认为,换个角度,差距就是上升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