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民间抗战救护相关史迹未被纳入文物名录、缺乏保护利用等公益损害问题,检察机关可以凝聚多方力量,推动行政职能部门及时启动文物调查、认定程序,采取预防性保护措施。
一寸山河一寸血,一抔热土一抔魂。中国抗日战争的历史证明,中国各少数民族是中华民族抵御外侮不可或缺的中坚力量。历史告诉我们:团结,是战胜一切艰难险阻的法宝;未来,仍需各族同胞像石榴籽一样紧紧相拥。
“日本投降矣!”1945年8月15日《大公报》头版,五个超大号铅字力透纸背。9月2日,在东京湾的“密苏里”号军舰上,同盟国举行了日本正式投降的签字仪式。胜利的消息传来,中华大地沸腾了,中国人民沉浸在无比的喜悦之中。9月3日,毛泽东同志笔力遒劲的题词刊登在《新华日报》醒目位置上:“庆祝抗日胜利,中华民族解放万岁!”
晴隆县院持续跟进监督发现,开展危岩排险的第三方公司无文物保护修缮资质,进场后采取爆破方式对崩塌山体进行治理,导致危岩体松动加剧,更多的碎石滚落至公路路面,造成二次损坏,经委托文物专家出具意见:“二十四道拐公路受损和安全隐患问题仍然存在,建议及时制定修复方案启动修缮工作”。
1932年,上海《东方杂志》发起“新年的梦想”征文活动。身处暗无天日的年代,清华大学教授俞平伯在回复中用了一个无比激愤的反问:“我们的英雄又不知在何处?”——历史已经给出回答: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是真正的英雄。
东北抗联烈士纪念设施凝聚着抗日联军在抗击日本军国主义侵略艰苦斗争中展现的崇高精神风貌,承载着各民族英烈为国家和人民英勇奋斗、牺牲奉献的记忆。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职能保护抗联烈士纪念设施,在行政机关合并后及时调整被监督对象,发现存在问题反弹时积极寻找有效解决途径,通过建立长效机制,促进行政机关与基层组织凝聚共识、协同履职,落实抗联烈士纪念设施日常管护主体责任,实现了抗联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与民族团结教育的有机融合,推动中华民族红色基因薪火相传。
24年前,上海合作组织刚一成立,就确立了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24年来,成员国秉持这一初心,共享机遇、共谋发展,推动上海合作组织建设和合作取得一系列开创性成果、历史性成就。
“这条步栈道建好后,游客可直抵深山,亲见杨靖宇率部建起的指挥部。”王忠实说,以前多是老人来,现在年轻人也都到此追寻先辈们的足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