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推动新疆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新疆持续推进以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等为重点的惠民工程。截至2024年,新疆就业人员总数从2012年的1246万人增加至1391万人,增长11.64%。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超过1.9万家,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率达到100%,人均预期寿命从1949年的30岁提高到77岁。如今,在新疆平均每106名幼儿就拥有1所幼儿园,每817名小学生就拥有1所小学,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7.74%。南疆五地州实现了本科教育全覆盖。
公开资料显示,陈政高,男,汉族,1952年3月生,辽宁海城人,1970年12月参加工作,东北财经大学金融系货币银行学专业毕业,经济学硕士,系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八届中央委员。
“这些变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李军认为,国家的政策支持是关键内驱力。国家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民生保障等诸多方面给予新疆大量资金和政策倾斜。例如在医疗领域,国家推动医疗资源下沉,鼓励发达地区医院对口支援新疆医院,帮助新疆提升医疗水平。其次,新疆各族人民的团结奋斗,齐心协力发展经济、建设家园。不容忽视的是,科技进步也为新疆的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
《意见》聚焦如何切实破解制约国际商事审判质效提升的难题及痛点,更好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从优化涉外商事案件管辖机制、完善案件管理机制、健全诉讼便利机制、健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适用机制、完善域外法查明机制、创新法庭运行机制六个方面规定了具体的创新举措。
检察机关应当对因被诈骗造成生活困难的农户当事人及时开展司法救助,并结合司法救助案件办理,协同农业农村部门引导企业与农户紧密联合与合作,有效助力乡村振兴。本案中,被救助人系诈骗案被害人,人数较多,均未获有效赔偿,家庭生活因案陷入困境。河南、新疆两地检察机关准确适用《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第七条第四项关于因案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等救助情形规定,跨地域联合开展救助,切实加大救助力度。针对被救助人实际困难,农业农村部门为被救助人家庭提供就业技能培训,与检察机关一道协同推进产业帮扶,助力新疆脱贫地区红枣、核桃等农副产品销售,协调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教育补贴,实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机衔接,有效提升救助效果,有力促进民族团结,起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支持和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是检察机关依托办案开展司法救助,农业农村部门紧密协同实施综合帮扶,合力推进乡村振兴的有效举措。本案中,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检察院与该县农业农村部门密切关注失火案进展情况,围绕司法救助线索发现、灾后损失评估等加强协作研判,为本案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打下良好工作基础。针对本案被害人因案造成的重大财产损失情形,市、县两级检察机关联合救助,有效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协同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精准帮扶,为被救助人提供技术指导、贴息贷款、临时救济等多元帮扶措施,有效提升被救助人自身“造血”能力。以办理本案为契机,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赋能提升检察监督“刚性”,促进当地杨梅产业健康发展。融合推进检察履职,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全链条支持当地杨梅产业迭代发展,推动深化形成“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合力,取得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延伸工作。司法救助案件办结后,检察机关依法接续促成被告人亲属按照每座受损大棚4万元的标准,对徐某福、刘某山等15人的经济损失给予部分赔偿,推动化解案件矛盾纠纷。市、区两级检察机关与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开展救助回访,了解到各项救助帮扶措施均已落实,部分被救助人家庭已重建樱桃大棚并栽种新苗,预计两三年后产生收益,生产生活得到较好保障。以本案为契机,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农业农村局进一步推动该市相关社会救助职能部门,在前期已建立有关框架性工作机制基础上,以构建“大救助”信息平台为支撑,将低保、特困、受灾、医疗、教育、住房、就业、临时帮扶等常见社会救助类型纳入衔接机制,促进形成“1+8+N”的综合救助帮扶体系,为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