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为,该案的争议焦点为被诉协议是否属于行政协议、应否履行以及某市人民政府不履行该协议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某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及其与某客运集团公司签订的相关协议,可以认定某市人民政府为实现公共管理目的,与某客运集团公司达成的进行两城城际公交化改造相关协议系行政协议。某市人民政府的协议义务可具体化为与毗邻城市协商开通两市之间的公交客运线路。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某市人民政府以取得城市公共汽(电)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作为开通城际公交线路的条件。根据交通运输部《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第七十条规定,毗邻城市开通公交线路由相关城市人民政府协商确定,此外并无其他法定限制条件,某市人民政府的行为属于在履行行政协议过程中不当增设限制条件。故在某客运集团公司履行协议相关义务并已实际投入的情况下,某市人民政府应当履行协议约定义务,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优”,主要体现在创新生态持续优化。在工作上,国资央企倡导“紧密协同、上下贯通”,努力营造有利于企业科技创新的良好环境。一方面,不断强化“激励赋能”,在出资人支持政策上,坚持“顶格、管用、解渴”,对重大科技成果实施考核加分,对实现重大技术突破的给予“一票晋级”,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70%以上的资金,都用于向承担科技创新和新兴产业发展等任务的企业注资,同时,累计推动近1000户科技型企业实施了股权、分红等激励,决不让作出成绩的科技人员只当“幕后英雄”。另一方面,积极探索“松绑减负”,赋予项目负责人更大自主权,健全尽职合规免责机制,让科研人员真正放开手脚、心无旁骛搞创新。通过这些举措,中央企业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得到有效激发,企业的创新创造活力更加充沛。
在“好房子”政策“四好”体系中,“安全”被置于首位。厨房的安全体系需突破传统的“隐患控制”,转向涵盖主动预防、即时响应、全龄呵护的系统防护模式。
作为客流密集的大型港口客运站,无障碍设施是否规范,密切关系到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的出行安全和便利。检察机关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全面履职,依据地方性法规推动已建港口无障碍设施升级改造和系统治理。在办案中加强多方协作配合,向残联组织、无障碍环境领域专家及“益心为公”志愿者借智借力,切实提升办案精准性、规范性,以高质效履职保障特定群体交通出行便捷安全,实现从“岸上”到“水上”的“无碍通行”,提升国际航运中心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
收到行政机关回复后,深圳市检察院组织市残联与市老协代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等随机走访深圳市内医疗机构,对整改成效进行现场评估验收,最终确认上述整改措施均已得到有效落实。
一、二审法院判决驳回某房地产公司的诉讼请求,某房地产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认为,依法征收集体土地并支付补偿费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法定义务。某房地产公司系在集体土地经征收转为国有土地后,通过公开“招拍挂”方式取得案涉国有土地使用权。因征收补偿争议未能妥善解决,某市人民政府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同意某房地产公司与被征地群众签订增加补偿费用的调解协议。某房地产公司依约履行调解协议后,某市人民政府未能履行其承诺的另行协议出让40亩土地及对某房地产公司案涉损失给予容积率、配套费等优惠或补偿的行政允诺。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行政机关应当守信践诺,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民营经济促进法第七十条规定,判决撤销一、二审判决,根据案涉损失形成的背景、原因、双方责任大小并结合案涉房地产项目的利润等因素,判令某市人民政府、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向某房地产公司支付841万余元,逾期支付的自逾期支付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相应贷款利率计付利息。
张玉卓指出,中央企业科技创新的沃土结出了累累硕果,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工业软件等领域一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集中攻克,嫦娥六号、梦想号、奋斗者号、深地一号等一批“大国重器”捷报频传,C919大型客机、国产大型邮轮持续擦亮“中国制造”名片,九三阅兵中系列新域新质作战力量震撼亮相,极大地提振了民族自信自强的志气、骨气和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