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师型’教师培养是职业教育的‘一号工程’,我们对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发展的要求是,同时具备精湛的职业教育教学能力和较强的工程实践与科技服务能力。”河南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处长张家成说,近些年,河南创新培训方式方法,以国家级、省级培训为引领,层层传导、逐级落实,推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稳步提升。目前,已建立起了国家、省、市、县、校五级培养培训体系。
兼职陪拍师芝士的观察揭示了这种“意外情谊”的普遍性。在她接触的顾客中,大约九成都与她同龄,而在陪拍互动中,她与大部分客人相处得都像朋友一样自然融洽。
调查研究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夯实基层治理根基的重要举措。当前,广大党员干部对调查研究高度重视、真做真为,同时,也有个别人在基层调研中“走过场”、摆花架子,身到却心不到。比如,有的党员干部在基层调研时抱有“打卡”了事的敷衍心态,满足于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与基层干部群众拉几句家常、拍几张照片便打道回府,到头来,急难愁盼的问题没了解多少、没解决几个,看似忙忙碌碌却无所作为;有的热衷于走“经典路线”,只看“亮点”不看“痛点”,只听“想听的”不听“难听的”,自然就听不到群众的心里话,摸不清真问题。诸如此类的“走过场”式调研,使本应求真务实的调查研究变了味、走了调,流于形式,甚至还会加重基层负担,疏远党群干群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天然樟脑与合成樟脑在用途、质量检测、销售渠道等方面基本相同,对于下游成品药生产企业而言两者可以无差别替代,需求替代性强,涉案三家公司系在国内原料药樟脑市场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优某公司停止生产原料药樟脑后,委托黄某公司为其生产工业级合成樟脑,并约定优某公司协助黄某公司开拓原料药樟脑市场,扩大市场占有率,双方还将工业级合成樟脑的委托加工条件与原料药樟脑的市场价格挂钩,可以认定黄某公司与优某公司达成并实施了分割销售市场、固定商品价格的横向垄断协议。此外,涉案三家公司还通过会面、微信、电话等行为,将彼此协商的价格作为向成品药生产企业的报价基础,使下游企业接受经过协商干预的价格,可以认定涉案三家公司达成并实施了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横向垄断协议。黄某公司、优某公司实施分割销售市场、固定商品价格的行为与涉案三家公司实施价格协同行为存在重叠,消除价格竞争的反竞争效果叠加,严重损害下游成品药生产企业及终端消费者的利益。黄某公司从垄断行为中受益明显,且在某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过程中,黄某公司曾多次出现拖延调查程序和不真实陈述的情况,某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5%的罚款,在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幅度范围内,罚款比例与黄某公司实施的垄断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以及配合调查情况等裁量因素相适应,符合过罚相当原则。被诉行政处罚决定、被诉行政复议决定对黄某公司达成并实施垄断行为的认定并无不当,确定的罚款比例合法适当。故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如今再一起出游,71不再把拍照任务交给丈夫,“这部分核心需求已经通过专业途径得到满足,我们终于能单纯地享受相处时光,彼此都轻松愉快。”
历史就是历史,事实就是事实,不容篡改,不容抹杀。民进党当局不仅讳言抗战胜利、日本战败,还恋殖情结深重,一再美化侵略历史和侵略者、殖民者。其所言所行丧失民族立场,毫无民族气节,严重伤害两岸同胞感情,挑战人类社会正义良知。这样的民族败类,有何颜面、有何资格对抗战历史、抗战胜利纪念活动说三道四。
【基本案情】黄某化工药业有限公司(简称黄某公司)与案外人苏州优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优某公司)、江苏嘉某制药有限公司(简称嘉某公司,上述三家公司统称涉案三家公司)系被诉垄断行为发生时我国境内仅有的实际生产原料药樟脑的三家企业,其中黄某公司、优某公司生产合成樟脑,嘉某公司生产天然樟脑。某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接到涉嫌垄断的举报线索后,对涉案三家公司及相关企业展开调查,并于2021年5月31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涉案三家公司达成并实施了横向垄断协议,责令黄某公司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5%的罚款。黄某公司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复议后予以维持。黄某公司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复议决定。一审法院判决驳回黄某公司的诉讼请求。黄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强烈谴责以色列发动袭击。古特雷斯表示,以色列对卡塔尔的袭击是对该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公然侵犯,并呼吁各方为实现加沙地带的永久停火而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