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天然樟脑与合成樟脑在用途、质量检测、销售渠道等方面基本相同,对于下游成品药生产企业而言两者可以无差别替代,需求替代性强,涉案三家公司系在国内原料药樟脑市场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优某公司停止生产原料药樟脑后,委托黄某公司为其生产工业级合成樟脑,并约定优某公司协助黄某公司开拓原料药樟脑市场,扩大市场占有率,双方还将工业级合成樟脑的委托加工条件与原料药樟脑的市场价格挂钩,可以认定黄某公司与优某公司达成并实施了分割销售市场、固定商品价格的横向垄断协议。此外,涉案三家公司还通过会面、微信、电话等行为,将彼此协商的价格作为向成品药生产企业的报价基础,使下游企业接受经过协商干预的价格,可以认定涉案三家公司达成并实施了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横向垄断协议。黄某公司、优某公司实施分割销售市场、固定商品价格的行为与涉案三家公司实施价格协同行为存在重叠,消除价格竞争的反竞争效果叠加,严重损害下游成品药生产企业及终端消费者的利益。黄某公司从垄断行为中受益明显,且在某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过程中,黄某公司曾多次出现拖延调查程序和不真实陈述的情况,某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5%的罚款,在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幅度范围内,罚款比例与黄某公司实施的垄断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以及配合调查情况等裁量因素相适应,符合过罚相当原则。被诉行政处罚决定、被诉行政复议决定对黄某公司达成并实施垄断行为的认定并无不当,确定的罚款比例合法适当。故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中央要求谋划新一轮财税改革,税制改革是重头戏,未来增值税、消费税、个税等主要税种还将有进一步改革举措。笔者呼吁,在税收征管不断强化的同时,为促进企业、个人实际税负维持在合理水平,未来税制改革应当统筹考虑降低名义税率。
要解决这一问题,放松税收征管并非良策,因为这不仅涉及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渎职问题,也影响社会公平,毕竟各地税务机关征管力度不一,将影响企业公平竞争,有违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
面对严峻的防汛形势,目前,河南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正在采取多项有力措施,如加强预警提醒,落实“省—市—路段”三级预警叫应机制,每日叫应公路路长等9类防汛责任人,向“两客一危”重点车辆转发预警预报信息,对471个施工驻地实现预警提醒。同时,加强监测调度,运用高速公路智慧化监测系统对暴雨预警区域实时监测,重点加强对三门峡、洛阳、南阳、平顶山等降雨落区的调度。此外,加强隐患排查,按照“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要求,对高风险路段和地质灾害易发区域持续开展巡查。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2023)最高法知行终1011号〔杭州青某公司与某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某市大数据中心及一审第三人某市交某智慧城市开发有限公司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
此外,企业正在投资打造一种创新的食品产业园区模式,整合上下游企业产业链,实现食品原材料、物流、终端客户服务等整个链条的资源共享,目前七个园区已经投入使用,未来规模还将持续扩大。
劳动关系的有无,直接影响着劳动者的劳动权益。一些用人单位之所以用各种手段掩盖、规避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主要目的就是规避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义务、降低劳动用工成本,包括规避缴纳社会保险、支付加班工资等义务,规避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和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的义务,以及规避工伤赔偿责任等。通过该系列报道可以发现,这些手段从试用、入职、签合同、发工资、到在岗工作,会“出其不意”地让劳动者在付出劳动之后却找不到“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