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反垄断司法与行政执法协同发力,良性互动,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水泥协会横向垄断协议”反垄断行政处罚案和“原料药樟脑横向垄断协议”反垄断行政处罚案均是人民法院对地方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反垄断处罚决定以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复议决定进行司法审查,体现了反垄断司法对行政执法的依法监督和支持,确保执法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无论是行政执法还是司法裁判,最终目标具有高度一致性,即规范市场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比如通过进博会来到中国的韩国三养火鸡面,直播基地不仅为其提供展示平台,还帮助其与入驻的MCN机构合作。“三养”首年即2024年实现线上销量翻番,全年营业收入达20亿元。
9月10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0日举行“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十四五”时期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成就,并答记者问。
【基本案情】2021年11月,湖北三某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三某新材料公司,需方)与湖北鑫某化工有限公司(简称鑫某化工公司,供方)签订购销合同,约定鑫某化工公司向三某新材料公司供应甲醛。其中第八条“竞业条款”为:“供方应对需方客户企业进行保密处理,不得出现串货现象,当供方或其代理在不知情下进入需方下游企业,限令供方在7个工作日内停止供货……”。购销合同签订后,鑫某化工公司与某节能公司签订采购合同与框架协议,约定鑫某化工公司向某节能公司供应甲醛。三某新材料公司认为,鑫某化工公司利用向三某新材料公司的客户送货的便利条件,与三某新材料公司的客户直接交易,违反“竞业条款”,遂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鑫某化工公司向三某新材料公司支付管理费50万元。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购销合同第八条属于保护客户信息的条款,并非分割市场、限制竞争的垄断条款,也无显失公平,应认定合法有效;在案事实不足以认定鑫某化工公司利用了三某新材料公司客户信息,鑫某化工公司不构成违约。据此驳回三某新材料公司的诉请。三某新材料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周金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江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江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周金明开除党籍处分;由江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江西省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上饶市第五次党代会代表、鄱阳县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中央要求谋划新一轮财税改革,税制改革是重头戏,未来增值税、消费税、个税等主要税种还将有进一步改革举措。笔者呼吁,在税收征管不断强化的同时,为促进企业、个人实际税负维持在合理水平,未来税制改革应当统筹考虑降低名义税率。
有意思的是,这种为了规避人情负担、追求高效服务而建立的契约关系,在某些情境下,又意外地成为新型社交的催化剂。有时,在快门开合之间,超越交易的温暖情谊也会悄然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