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审法院判决驳回某房地产公司的诉讼请求,某房地产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认为,依法征收集体土地并支付补偿费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法定义务。某房地产公司系在集体土地经征收转为国有土地后,通过公开“招拍挂”方式取得案涉国有土地使用权。因征收补偿争议未能妥善解决,某市人民政府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同意某房地产公司与被征地群众签订增加补偿费用的调解协议。某房地产公司依约履行调解协议后,某市人民政府未能履行其承诺的另行协议出让40亩土地及对某房地产公司案涉损失给予容积率、配套费等优惠或补偿的行政允诺。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行政机关应当守信践诺,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民营经济促进法第七十条规定,判决撤销一、二审判决,根据案涉损失形成的背景、原因、双方责任大小并结合案涉房地产项目的利润等因素,判令某市人民政府、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向某房地产公司支付841万余元,逾期支付的自逾期支付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相应贷款利率计付利息。
香港9月17日电 (邱兆翔 戴梦岚)“眼下国家危亡,积贫积弱。我学工科4年,毕业后就能够立即出力出汗、报效祖国,也就不枉母亲给我取‘国豪’这个名字了!”9月16日晚,同济大学师生原创话剧《国之英豪》在“李国豪”的铮铮誓言中拉开帷幕。
当地时间8月29日,巴黎残奥会首个比赛日。在伊夫林省圣康坦自行车馆,中国队选手李樟煜上演了一场“速度与激情”。男子C1级3000米个人追逐赛资格赛,他以3:31.338的成绩刷新该项目世界纪录。决赛中,李樟煜状态火热,夺得金牌,这也是中国体育代表团在本届残奥会上获得的首枚金牌。另一位中国队选手梁伟聪摘得银牌,恭喜中国队包揽该项目金银牌!
“强”主要是体现在创新实力明显增强。“十四五”以来,中央企业持续加大投入力度,有效汇聚内外部创新资源,科技创新的“硬实力”明显提升。从研发投入看,中央企业研发经费年均增长6.5%,已经连续三年每年投入超过1万亿元,去年达到1.1万亿元。其中,基础研究投入占比是8.8%,这样去年就有接近1000亿元投入了基础研究。从科研平台看,累计建设了国家级研发平台474个,打造了国家技术创新中心8个,中央企业牵头的全国重点实验室有91个实现重组入列,这占全国的1/6。从科技人才看,中央企业拥有研发人员144万人、占全国的1/5,中央企业还拥有两院院士219名,人才支撑更加有力。
2024年初,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下简称市检一分院)收到“益心为公”残疾人志愿者提供的线索,初查后于同年4月30日立案。市检一分院重点选取长江、黄浦江、苏州河沿岸的21个港口码头进行摸排,联合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市残联),邀请残疾人志愿者和专家共同开展调查。经查,相关港口码头70余处点位无障碍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如未设置无障碍候船区、无障碍停车位、登船垫板等无障碍设施;检票通道宽度小于900mm;服务台等低位服务设施上表面距地面高度大于850mm且没有容膝容脚空间造成交流障碍;无障碍厕所面积小于4.00㎡,坐便器安全抓杆规格不符合国家标准存在使用安全隐患;无障碍电梯未设置提示音影响视力残疾人出行体验等。上述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相关规定和《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21)国家标准,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2024年初,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图书馆改建工程即将施工,该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虽通过泰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市图审中心)的审查并取得合格证书,但在无障碍设施设计方面仍存在无障碍卫生间设置不合理、部分区域未设置无障碍通道等12处问题;泰州市海陵区全民健身中心等5个公共场所建设项目也存在无障碍设施建设不到位的问题,上述情形不符合《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21,以下简称《通用规范》)有关规定,工程建成后亦不能满足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需求,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中国驻慕尼黑总领事邱学军在主旨致辞中表示,80年前,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浴血奋战,取得了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伟大胜利,为拯救人类文明、保护世界和平作出重大贡献。14年抗战中,中国人民获得了包括德国在内世界各国人民的支持和援助,共同谱写了国际社会携手捍卫和平的赞歌。80年后的今天,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人类再一次面临和平还是战争、对话还是对抗、共赢还是零和的抉择。不久前,习近平主席首倡全球治理倡议,为全球治理体系的改革与完善指明了方向。未来,中国愿同各国携手同行,站在历史正确一边,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开创人类更加美好的未来。
某矿业公司取得原贵州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20年12月。在申请案涉采矿许可证过程中,某县人民政府曾向原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去函表示,案涉铁矿采矿权矿区范围不在禁采、禁建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修正)第二十条的规定。2020年10月28日,某市生态环境局某分局告知某矿业公司,其采矿区范围与调整后的某二级提灌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叠。某矿业公司因采矿区与水源保护区重叠,不能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手续,请求某县人民政府解决。2021年3月,某矿业公司在某县人民政府的要求下,积极履行案涉铁矿的复垦复绿工作并验收合格。因涉及补偿事宜,根据某县人民政府安排,某县自然资源局于同年12月委托评估公司对该矿业公司持有的案涉铁矿采矿权及矿山申报资产进行评估。该评估报告载明:案涉铁矿采矿权评估价值为563.70万元,矿山申报资产评估价值为527.79万元。某矿业公司请求某县人民政府补偿1091.49万元,某县人民政府长期未予答复。某矿业公司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决某县人民政府予以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