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67条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第148条第2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某超市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销售给颜某,属于销售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因按价款十倍计算的赔偿金不足1000元,应按1000元计算惩罚性赔偿金。据此,判决某超市退还颜某货款4元,另赔偿颜某1000元。
答:伤害类案件常见多发,是典型的发生在群众身边、关乎老百姓人身安全和社会安宁的案件。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故意伤害罪5.7万余人,数量在刑事罪名中居第七位,此外,过失致人重伤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交通肇事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中均可能涉及人身伤害,加上这些案件,则伤害类案件数量更多,而此类案件往往遇有技术专业问题,办理中存在难点。为进一步解决伤害类案件中的专业技术难题,去年10月,最高检发布了《工作规定》和《审查指引》,文件的出台对伤害类案件技术性证据实质审查工作起到了良好的指引作用。为深化落实《工作规定》,我们专门选编并发布了本批典型案例,旨在通过检察履职办案的优秀实践样本,引导各级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准确理解和落实《工作规定》要求,通过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引导侦查实验,排除合理怀疑。在检察机关建议下,公安机关使用同款汽车进行视觉、灯光、雷达影像测试等多项实验。通过对案发现场模拟驾驶车辆检测,测得蒋某某事发前距离涉案车头约0.4米,属于车辆前部雷达报警和显示屏影像范围之内,证实孔某某驾车时可以看到蒋某某在其车前。通过碾压实验,证实孔某某撞击后可明显感受到车辆碾压的颠簸感。由此证明,孔某某称没有看到蒋某某在车前、没有听到蒋某某发出的三声尖叫、没有感受到车辆碾压过蒋某某身体颠簸感的辩解不符合客观实际。
据了解,该剧聚焦冀东长城抗战历史,取材于迁安抗日英烈刘虎头等真实人物,生动演绎了长城脚下军民为保护铁矿资源与日寇展开的殊死斗争。
除了老师和家长们的共同努力,快手也在平台层面不断投入,让志愿填报公益触手可及。今年6月15日至7月15日,快手开展“百城志愿报考”活动,开设8942场公益志愿填报直播,1.3万人次参与答疑,连麦时长累计1547小时。免费连麦服务成为考生触手可及的资源。
2020年至2021年3月,被告人罗某为非法牟利,以20元/千克的价格采购鸭脯肉卷,后用鸭脯肉卷冒充肥牛卷,以32元/千克至44元/千克不等的价格销售至某大学餐厅等餐饮机构。2021年3月2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从罗某经营的市场摊位内依法查扣尚未出售的冷冻“肥牛卷”20盒及24袋。经检测,上述“肥牛卷”中未检出牛源性成分,检出鸭源性成分。罗某销售涉案鸭脯肉卷金额共计12万余元。
(三)凝聚多方合力,努力化解矛盾。本案系邻里矛盾不断升级激化引发的刑事案件。案发前,周某某曾与刘某甲妻子因琐事发生冲突,并在当日酒后闯入刘某甲家中,刘某甲予以阻拦并发生争执。经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后,周某某更是心怀不满。案发后,检察机关督促当地派出所对周某某的行政处罚进一步释法说理,同时主动沟通村委会协调化解两家矛盾,引导周某某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凝聚多方合力,推动双方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