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五建公司与混凝土公司之间的购销合同、补充协议系在混凝土公司与江某公司实施横向垄断协议期间签订并依约履行完毕,并非在正常、公平市场竞争条件下签订和履行,五建公司承受的商砼单价上涨,正是混凝土公司实施垄断协议的结果,可以合理推定五建公司因混凝土公司实施垄断协议受到损失。关于赔偿损失数额,本案难以获得相关市场中商砼的市场竞争价格或者可替代商品的市场竞争价格,同时也没有证据显示在被诉横向垄断协议行为实施前或实施后混凝土公司存在与交易相对方通过自由市场竞争而形成的商砼价格。混凝土公司与五建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补充协议约定的商砼价格均属混凝土公司实施横向垄断协议的“固定价格”,鉴于五建公司仅就补充协议与购销合同约定的商砼单价差额主张损失,一审法院认定混凝土公司被诉横向垄断行为给五建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至少不低于以补充协议与购销合同约定的商砼单价差值90元/立方米乘以五建公司采购商砼总量5192.5立方米得到的价差总额即467325元,并无不当。混凝土公司主张商砼价格上涨全部或者部分系原材料成本上涨等非垄断因素所致,应举证证明该非垄断因素存在,或垄断因素与非垄断因素同时存在,并合理区分垄断因素与非垄断因素对该交易价格的影响程度,否则其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混凝土公司未对此进行举证,亦未区分说明垄断因素与非垄断因素的影响程度,一审法院以交易商品单价上涨幅度计算被诉横向垄断行为给五建公司造成的损失,亦无不当。故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5.“甲醛销售市场”横向垄断协议案【最高人民法院(2024)最高法知民终350号、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鄂01知民初335号】
三是反垄断司法与行政执法协同发力,良性互动,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水泥协会横向垄断协议”反垄断行政处罚案和“原料药樟脑横向垄断协议”反垄断行政处罚案均是人民法院对地方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反垄断处罚决定以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复议决定进行司法审查,体现了反垄断司法对行政执法的依法监督和支持,确保执法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无论是行政执法还是司法裁判,最终目标具有高度一致性,即规范市场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今年7月16日,国务院正式公布我国首部专门针对住房租赁的行政法规——《住房租赁条例》,并明确自9月15日起施行。这部条例的出台,标志着住房租赁市场将从“野蛮生长”迈入依法规范成长的新阶段。
2017-2018年,大庆油田外扩区勘探迎来关键突破。地质团队通过三维地震数据精细解读,结合实钻资料反复验证,成功提交20.73平方公里的探明面积、531.38万吨的地质储量,清晰划定了外扩区的含油边界。
“在鱼两面划花刀,放入锅中煎到金黄,要中小火煎吧?再加入野山椒、生姜……”在厨师的演示下,章新和豫鲁一人记录菜肴的步骤,不时追问细节;一人举着手机,把每一道制作过程都拍得清清楚楚。
“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党员干部用好调查研究这个传家宝,必须真心实意“扎下根”,把治理的触角延伸到基层“末梢”。既要“身入”更要“心至”,既要“把脉”也要“开方”,既要“当下改”又要“长久立”,用脚步丈量民情,用实干赢得民心。这样,才能拿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真正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孙晓楠)
CPI同比由平转降,主要是上年同期对比基数走高叠加本月食品价格涨幅低于季节性水平所致。从翘尾看,上年价格变动对本月CPI同比的翘尾影响约为-0.9个百分点,下拉影响比上月扩大0.4个百分点;从新涨价看,本月CPI环比持平,低于季节性水平约0.3个百分点。二者共同导致CPI同比走低。分类别看,主要是食品价格较低。本月食品价格环比上涨0.5%,涨幅低于季节性水平约1.1个百分点,其中猪肉、鸡蛋、鲜果价格变动均弱于季节性。食品价格同比下降4.3%,降幅比上月扩大2.7个百分点,对CPI同比的下拉影响比上月增加约0.51个百分点,高于CPI同比降幅。其中,猪肉、鲜菜和鸡蛋价格同比分别下降16.1%、15.2%和14.2%,降幅比上月分别扩大6.6个、7.6个和1.3个百分点,鲜果价格同比由上月上涨2.8%转为下降3.7%,上述四项对CPI同比的下拉影响比上月增加约0.47个百分点。非食品价格上涨0.5%,涨幅连续第3个月扩大,影响CPI同比上涨约0.43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