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WTO研究院院长 屠新泉:我们对外投资推动的这种国际经济合作的方式可能会成为一种主流。因为相对来讲各个国家对于外资的接纳程度要高很多,包括《报告》里面其实也谈到了,世界各国公布的投资政策,仍然有80%左右是趋向于自由化便利化的。扩大服务业的利用外资会是我们未来利用外资的一个重点方向。
6月13日9时,国家防总针对广西、福建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派出两个工作组分赴广西、福建协助指导;新增针对河北、内蒙古启动抗旱四级应急响应,并继续维持针对河南、山东的抗旱四级应急响应,两个工作组正在两省协助指导。
这种自发学习心理知识的做法,值得高度肯定。年轻人通过主动学习心理学理论,尝试剖析自我内心、升级认知体系,进而提升自身的环境适应能力。在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受到广泛关注的当下,这种自我探索的勇气与行动力,是应对心理困境的比较理想的做法。此外,年轻人从心理学理论中找到情绪困扰的解释,获得共鸣与归属感,就是一种十分直接有效的自我疗愈方式。这种“主动学习”,折射出年轻一代对心理健康的重视。
最高法介绍,此次发布的5件典型案例,涉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固定商品价格及分割销售市场的横向垄断行为,以及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垄断行为等重要法律问题,涵盖交通、建材、原料药、化工等民生行业。这些案例主要体现出以下特点: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五建公司与混凝土公司之间的购销合同、补充协议系在混凝土公司与江某公司实施横向垄断协议期间签订并依约履行完毕,并非在正常、公平市场竞争条件下签订和履行,五建公司承受的商砼单价上涨,正是混凝土公司实施垄断协议的结果,可以合理推定五建公司因混凝土公司实施垄断协议受到损失。关于赔偿损失数额,本案难以获得相关市场中商砼的市场竞争价格或者可替代商品的市场竞争价格,同时也没有证据显示在被诉横向垄断协议行为实施前或实施后混凝土公司存在与交易相对方通过自由市场竞争而形成的商砼价格。混凝土公司与五建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补充协议约定的商砼价格均属混凝土公司实施横向垄断协议的“固定价格”,鉴于五建公司仅就补充协议与购销合同约定的商砼单价差额主张损失,一审法院认定混凝土公司被诉横向垄断行为给五建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至少不低于以补充协议与购销合同约定的商砼单价差值90元/立方米乘以五建公司采购商砼总量5192.5立方米得到的价差总额即467325元,并无不当。混凝土公司主张商砼价格上涨全部或者部分系原材料成本上涨等非垄断因素所致,应举证证明该非垄断因素存在,或垄断因素与非垄断因素同时存在,并合理区分垄断因素与非垄断因素对该交易价格的影响程度,否则其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混凝土公司未对此进行举证,亦未区分说明垄断因素与非垄断因素的影响程度,一审法院以交易商品单价上涨幅度计算被诉横向垄断行为给五建公司造成的损失,亦无不当。故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近日,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应急管理部、中国气象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立足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分区分类指导,细化实化措施,确保夏播作物种足种满,奠定秋粮和全年粮食丰收基础。
今年论坛设立多个专题分组论坛,涵盖法律、商贸、保险、建筑、绿色金融及物流等多个领域,探讨如何为相关国家和地区创造更加繁荣、绿色和互联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