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审法院判决驳回某房地产公司的诉讼请求,某房地产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认为,依法征收集体土地并支付补偿费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法定义务。某房地产公司系在集体土地经征收转为国有土地后,通过公开“招拍挂”方式取得案涉国有土地使用权。因征收补偿争议未能妥善解决,某市人民政府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同意某房地产公司与被征地群众签订增加补偿费用的调解协议。某房地产公司依约履行调解协议后,某市人民政府未能履行其承诺的另行协议出让40亩土地及对某房地产公司案涉损失给予容积率、配套费等优惠或补偿的行政允诺。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行政机关应当守信践诺,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民营经济促进法第七十条规定,判决撤销一、二审判决,根据案涉损失形成的背景、原因、双方责任大小并结合案涉房地产项目的利润等因素,判令某市人民政府、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向某房地产公司支付841万余元,逾期支付的自逾期支付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相应贷款利率计付利息。
据介绍,根据气象监测情况,今年4月下旬以来,全省平均降水量26.6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少75%,截至6月13日,大部分地区连续无有效降水日数超60天,郑州等10个地市在70天以上;平均气温23.2度,较常年同期偏高1.8度。
“有了中转仓,无锡电动车从工厂到中亚街头,预计能比以前快3到5天,物流成本也将降低15%。”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电动车对外贸易协会秘书长沈瑜接受采访时说。
行政复议机构审查认为,该案的争议焦点是申请人与第三人是否构成相互串通投标的违法行为。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包括“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但该条款中“办理投标事宜”特指在具体投标项目中实施的专属行为,涵盖领取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材料、踏勘现场、出席开标会等直接参与投标流程的事项。因此,认定串通投标行为需结合投标人是否存在上述某一行为、投标文件内容是否雷同、投标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相关情况综合判断。该案中,两公司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注册行为发生远早于案涉项目启动,该注册属于获取不特定项目投标资格的通用准入程序,既非针对案涉项目的专属行为,也不构成直接办理投标事宜的实质环节,实践中注册信息相同可能系多种原因造成,如公司员工离职后入职其他公司、代理注册等。综上,被申请人仅以双方注册账号留存的联系人相同这一事实便认定串通投标并作出处罚,属于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行政复议机关据此依法撤销了案涉《行政处罚决定》。该案办结后,行政复议机构进一步指导被申请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推动被申请人自行纠正与该案情况类似的行政复议案件20余件,使企业避免经济损失100余万元,案涉企业均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
打好秋粮生产保卫战,首在“防”字,以科学防控筑牢丰收防线。近年来,极端天气多发频发,夏季高温干旱、台风暴雨交替出现,给秋粮生长带来不确定性;水稻“两迁”害虫、玉米大斑病、大豆根腐病等病虫害也存在多发风险,防控形势严峻。各地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理念,将防灾减灾关口前移。一方面,强化监测预警“千里眼”作用,依托气象监测站、病虫害测报点,结合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等技术手段,实时跟踪墒情、苗情、虫情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防控指南,让农户“早知晓、早准备、早应对”。另一方面,推广绿色防控“组合拳”,在东北玉米主产区,推广赤眼蜂防治玉米螟等生物防治技术;在南方水稻产区,应用性诱剂、杀虫灯等物理防治手段,减少化学农药使用,既守护秋粮生产安全,也呵护生态环境。同时,提前储备防汛抗旱物资,检修灌溉设备,确保在干旱时能“引水润田”,在洪涝时可“排水防涝”,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
推进会现场,除了项目签约外,民进浙江省会史教育基地——马叙伦与江山史料博物馆、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学校(清湖小学、文锦幼儿园)、浙江民进开明画院创作基地相继在江山授牌。
2024年,西安机场旅客吞吐量4703.04万人次,排名全国第11位;乌鲁木齐机场旅客吞吐量2776.57万人次,排名全国第18位。西安去年GDP为13317.78亿元,排名全国第21位;乌鲁木齐去年GDP仅为4502.16亿元,排名全国第74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