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超时占用费是对车主超时占用充电车位的违约行为所收取的款项,具有违约金性质,对主观过错明显的违约方适当体现惩罚性,不为法律所禁止。新能源车企设置超时占用费的初衷是促使车主及时挪车,提高充电站的利用率和用户体验,在充分告知、提示的情况下,合理使用惩罚性违约金,并无不当;此前车企已为顾女士免除过一次超时占用费,但顾女士又有多次超时占用的行为,且支付过超时占用费,可见顾女士知晓并接受超时占用费条款,当天她本可以提前驶离,却长时间占用充电设备,存在明显过错。
2024年3月,宝应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宝应县院)在履职中发现本案线索,于2024年4月2日立案调查。查明以下问题:一是苏中区党委驻地旧址院内杂草丛生,无任何文字、物品等记录档案,无法有效展示历史信息;二是苏中公学纪念碑外墙砖瓦碎裂,附碑文字腐蚀模糊,周边环境杂乱;三是宝应县革命烈士纪念馆内100余件抗战时期可移动红色资源,包含已定级红色文物58件,该馆未对馆藏品建档且缺乏专业化存储条件,导致反映抗战史实的珍贵红色资源存在损害灭失风险。
在七彩山鸡养殖场附近,鱼塘里的江鲶即将销往湖南,预计总产值可达80万元。多年前,这片鱼塘还是一片荒草地,无法进行正常的农业生产。
“近年来,三河村记录拍到320余种鸟类,由此发展起了颇有特色的观鸟经济。在当地‘鸟导’的带领下,游人可以近距离观察和拍摄各种珍稀鸟类,了解鸟类的生活习性以及生存环境,感受大自然的神奇与美妙。”鲁掌镇副镇长和倩如介绍说,村里配备了鸟塘、餐馆、民宿,在保护生态的同时发展好旅游,也成为村民增收致富的途径。
为查明公益受损事实,宝山区院联合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军事检察院(以下简称上海军事检察院),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益心为公”志愿者开展“淞沪抗战遗迹保护专项监督”。通过无人机勘查、走访村居委、查阅文献资料和召开调研座谈会等方式,对区内32个碉堡遗迹、3处纪念牌坊遗迹和5处抗战遗址开展全面排查。经调查发现,长6.45米、高4.48米的马桥纪念村牌坊位于村民自建房院落内,牌坊水泥横梁被空调外机压占,晾晒衣物的铁丝缠绕柱体,造成柱体流云雕刻破损,厨房排烟口直对牌坊致使其三分之二部分被侵蚀。部分埋于地下的聚源桥村碉堡原有结构被破坏,墙体开裂;其他5处碉堡遗迹不同程度存在雨水浸泡、固体废物侵占、堡体周边无警示标识牌及防护围栏,难以区分保护范围等问题,还有4处已确定为文物普查登录点的碉堡遗迹已灭失,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遗址是首批公布的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现有本部旧址、焚尸炉旧址、冻伤实验室旧址、病毒实验室遗址、锅炉房遗址等多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旧址。每年有众多游客前来参观,接受深刻的爱国主义教育。
2025年1月,深州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深州市院)接“益心为公”志愿者反映,北杜庄村烈士埋葬墓区处于失管状态。初步调查后,同年1月13日立案。经实地勘查、询问相关人员、调取史料、召开圆桌会议等方式查明:北杜庄村烈士纪念设施存在维护管理不及时,烈士纪念亭底座瓷砖损毁、办公用房外墙面墙皮脱落等问题,与庄严、肃穆、清净的要求不符;烈士墓区保护范围狭小、周边环境较差,烈士坟茔低矮,无正式出入口,不具备瞻仰祭奠条件。同时,史料传承存在断层,战斗细节依赖口述,面临失传风险,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