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新疆大地五彩斑斓,又到了收获的季节。收获时节,农民们的笑脸是新疆人民今天幸福生活的写照。白皮书中有这样一组数据格外引人注目:2024年,新疆粮食单产达每亩1049.7斤,跃居全国第一,粮食总产量由2012年的303.5亿斤增至2024年的466亿斤,增长53.6%,新疆成为名副其实的“西部粮仓”。
提高防治能力。完成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建立国家自然灾害风险数据库和区划图;组织开展基础设施涉灾风险隐患排查、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排查等专项行动,一批抗震加固、避灾搬迁项目建成使用。
强化科学思维,着力推动统战工作提质增效。强化战略思维,常观大势、常思大局,把谋当下与谋长远、做显绩和重潜绩统一起来,真正把统战工作做到党中央的关注点上、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点上。强化辩证思维,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不断完善统战各领域工作的政策举措和制度体系,如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等。强化创新思维,既在“守正”上有定力,又在“创新”上求突破,抬高标准、争先进位,打破思维定式、突破能力边界,努力打开事业发展新天地。强化法治思维,自觉运用法治精神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法规,确保统战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强化底线思维,做好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的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近年来,中国与东盟农产品贸易合作蓬勃发展,互补性优势不断凸显且加速释放,为双方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在全球经济格局中展现出独特而重要的地位。
检察机关应当对因被诈骗造成生活困难的农户当事人及时开展司法救助,并结合司法救助案件办理,协同农业农村部门引导企业与农户紧密联合与合作,有效助力乡村振兴。本案中,被救助人系诈骗案被害人,人数较多,均未获有效赔偿,家庭生活因案陷入困境。河南、新疆两地检察机关准确适用《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第七条第四项关于因案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等救助情形规定,跨地域联合开展救助,切实加大救助力度。针对被救助人实际困难,农业农村部门为被救助人家庭提供就业技能培训,与检察机关一道协同推进产业帮扶,助力新疆脱贫地区红枣、核桃等农副产品销售,协调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教育补贴,实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机衔接,有效提升救助效果,有力促进民族团结,起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对抗旱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印发《关于做好当前抗旱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切实做好抗旱播种保苗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就抗旱播种、田间管理、旱情监测、水源调度等提出要求。严格落实以气象预报为先导的应急响应联动机制,组织相关部门滚动开展旱情会商,分析研判旱情发展趋势。及时启动省级抗旱应急四级响应,14个省辖市先后启动本地区抗旱应急响应机制,全省进入抗旱应急状态。
民事侵权受害人 申请民事执行活动监督 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 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平台
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要求自己,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强化“国家队”意识,努力以优秀作品向着艺术“高峰”不断攀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