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周金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违规借用车辆;违反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开发、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为加强应急准备,目前河南全省184支高速公路防汛抢险队伍6304人、航务海事部门66支应急队伍5219人全部待命,随时投入抢险救援。
“台湾民意基金会”今日(6月18日)公布最新民调,台湾地区领导人赖清德声望为48.2%,相较上个月重挫 9.8 个百分点。该基金会董事长游盈隆表示,在台湾,一个百分点代表 19.5 万人,10 个百分点代表近 200 万人,上任不到一个月,流失近200万人支持,是一个严重的警讯。
【基本案情】2021年11月,湖北三某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三某新材料公司,需方)与湖北鑫某化工有限公司(简称鑫某化工公司,供方)签订购销合同,约定鑫某化工公司向三某新材料公司供应甲醛。其中第八条“竞业条款”为:“供方应对需方客户企业进行保密处理,不得出现串货现象,当供方或其代理在不知情下进入需方下游企业,限令供方在7个工作日内停止供货……”。购销合同签订后,鑫某化工公司与某节能公司签订采购合同与框架协议,约定鑫某化工公司向某节能公司供应甲醛。三某新材料公司认为,鑫某化工公司利用向三某新材料公司的客户送货的便利条件,与三某新材料公司的客户直接交易,违反“竞业条款”,遂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鑫某化工公司向三某新材料公司支付管理费50万元。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购销合同第八条属于保护客户信息的条款,并非分割市场、限制竞争的垄断条款,也无显失公平,应认定合法有效;在案事实不足以认定鑫某化工公司利用了三某新材料公司客户信息,鑫某化工公司不构成违约。据此驳回三某新材料公司的诉请。三某新材料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9月10日电 据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人民法院通过依法裁判垄断案件,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为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示范引领作用,在2025年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活动期间,最高人民法院于9月10日发布5件反垄断典型案例。
海外华裔青少年在纪念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的交流中表达了他们铭记历史、珍惜和平的真挚心愿。他们深知,今天的幸福生活是无数前人用鲜血与牺牲换来的,历史不能遗忘,悲剧不容重演。他们纷纷表示,在未来,希望可以向世界讲述中国人民英勇不屈的抗战故事,传递和平的珍贵价值,让更多人了解中国人民的牺牲与贡献。“铭记历史、守护和平”的信念正在年轻一代心中生根发芽,注定会开出希望的花。
【典型意义】本案是反垄断执法司法在原料药行业的重要实践,也是人民法院依法监督和支持反垄断行政执法,共同维护原料药市场公平竞争的典型案例。本案裁判对明晰原料药相关商品市场界定,规范原料药企业市场竞争行为,降低下游成品药生产成本,保障基本民生具有积极意义。
中国名义税负一直高于实际税负。所谓名义税负是指企业名义上该缴纳的税费。由于征管、企业对税法理解等原因,实际上企业不一定足额缴纳法律意义上的税费。